​发布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领域十件大事和环境质量公报

2022-06-02     锦州发布

原标题:​发布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领域十件大事和环境质量公报

6月2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2021年锦州生态环境领域十件大事”和“锦州市2021年度环境质量公报”,为“六五环境日”宣传营造了浓厚氛围。

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领域的“十件大事”包括:认真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针对中央督察组反馈的28项整改问题及202件信访案件,逐条分解、逐项解析、全力整改,有力提升了人民群众的环境获得感;建立实施“湾长制”并常态化运行,全市设立市、县两级湾长、副湾长和基层巡湾员,成立市、县两级“湾长制”办公室,初步形成上下协调、左右联动的“湾长制”管理和常态化运行机制;召开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会议,切实重视和解决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成立“市水、大气质量提升及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专班”,形成了目标明确、责任明晰、落实有力的水、大气质量提升和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格局;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形成全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从源头上预防环境污染,从布局上降低环境风险;成立市生态环境指挥调度中心,初步构建了监控预警、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机制和搜集、分发、处理、反馈、审核“五步法”工作流程;市委书记靳国卫到生态环境系统调研,强调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蓝天保卫战取得阶段性胜利,锦州空气质量创历史最好水平;打好碧水保卫战,促进水环境质量改善;执法大练兵获全国先进,为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坚实的执法保障。

会议同时发布了2021年度全市环境质量公报,监测数据显示环境质量持续稳步改善,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显著,主要表现在空气质量改善明显,达标天数比例为83.6%,污染物年平均浓度全面下降,创历史最好水平;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66.7%,成绩喜人。

发布会还通报了今年全市“六五环境日”的活动安排,并回答了记者关于今年大气和水环境治理、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以及如何将南山垃圾场打造成生态环保教育基地等问题的提问。

邹月明 记者|任婧慈 杨晓伟

编校|周丽 刘诗莹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b674307d3bcfbdd2c376af717e6bfd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