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网友爆料一家媒体公司,员工的朋友圈不能屏蔽同事,违者罚款100元;邮箱未按公司规定签名罚钱,迟到或者请假都要扣钱。公司行政称,这都是按照公司员工手册操作的,这项规定是公司规定员工们必须遵守的。
对此事件,有很多网友替这位当事人感到不公。一些网友表示:这是个人号又不是公司的,究竟要设置那是自己的事,这是公司无权干涉的?自己的朋友圈老板都可以屏蔽,更别说同事了,这家公司的这个规定不合理;这家公司是想让员工24小时在线代班?即便是公司有急事,那也可以电话处理,员工私人朋友圈想发的东西,为什么一定要让同事知道?
员工朋友圈屏蔽同事罚款100元,公司行政称是按照公司员工手册操作的,员工必须遵守。公司形成明文的规章制度是都必须遵守吗? 当然不是这样的,有些公司老板以主宰自居,认为自己的公司自己想怎么订规矩就怎么定,这种想法当然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的前提是合法有效,这个合法有效包括两个方面,程序上和实体上。
首先说来程序,《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如果没有这个讨论程序而是公司单方制订出来的规章制度,又涉及有关员工切身利益的内容,那程序上就是不合法的。
说完程序再说实体,即使是因此公司走了上述程序,公司的规章制度的内容也要合法才可以,如果相应规章制度直接违法,或者严重不合常理,也存在最终不被法律支持的情况。比如限制员工个人朋友圈的权限显然不属于工作管理范围,如果是公司邮箱签名可以按公司的规矩,而员工个人邮箱公司也没有管理权限。
朋友圈属于合理合法的社交自由,他人无权干涉。一个公司若要发展与盈利是和优秀的企业文化与人性化合理的规章制度所密不可分的,文中该公司老板的行为属强制干涉员工社交自由的“区域绑架”。这样的公司没有任何的凝聚力,也没有明亮的将来,劝诫当事人还是尽早离开的好。
来源:腾讯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