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博士半月捐精5次后猝死,家属索赔400万,武汉法院判了

2022-07-03     史家霸唱

原标题:医学博士半月捐精5次后猝死,家属索赔400万,武汉法院判了

现代社会,年轻人猝死已经不是多么罕见的事。年轻不一定意味着健康,随便折腾都无所顾忌,因为人的承受能力是有限的,没有发生意外还好,就怕有万一,若失去生命,就等于失去一切,还可能因此引发一系列纠纷,正如发生在武汉的博士生捐精猝死案。

2011年2月12日上午,湖北武汉某高校外科学、神经解剖学和法律在读博士郑某走入了生殖中心的取精室,这是他半月以来第5次捐精,前4次都没什么异常,这次却出了状况,工作人员见郑某迟迟没出来连忙进去查看,见郑某倒在地上神志不清,立即拨打了急救电话。

遗憾的是,事情朝着最坏的方向发展了,郑某没被抢救过来,当天下午便宣布死亡,得知消息,他的家人连夜赶去武汉。郑某猝死时年仅34岁,非常年轻,他家境并不好,贫寒的农家培养出这样一个高材生是非常不容易的,可想而知,郑某的父母为儿子的死悲痛欲绝,这等于剥夺了全家的希望。

事情发生后,郑某的家属一纸诉状将郑某所在高校、附属医院和生殖中心一并告上法庭,索取400万元的赔偿。原告和被告对簿公堂,各有一番说辞,案件的判决结果是怎样的,这起悲剧又究竟为何会发生呢?

郑某是鄂州人,从小就属于“别人家的孩子”,勤奋好学又懂事,学习从不需要父母过多操心,大学期间他每年都能拿一等奖学金,5年学医结束后他到了某医院外科工作,并顺利成为心脑外科的主治医师,与此同时郑某也没有放弃继续进步,2008年他自费到武汉某高校攻读外科学硕士,2年后硕士毕业继续在校硕博连读。

即使在上万名研究生中,郑某依然是十分拔尖的,学校的研究生标兵只评选了20名,郑某就在其中,无论从哪个角度看,他的未来都应该一片光明,年纪轻轻就猝死实在令人遗憾。

原来,郑某读博期间所属学校的人类精子库正在试运行,学校进行宣传,附属医院也积极动员,郑某于是也加入了志愿者队伍中,捐精对志愿者的要求很高,身高学历遗传疾病各项都要检查,一般人都会被拒之门外,不过郑某恰好符合严苛标准。正常情况下,捐精不是什么风险行为。

在郑某之前,国内没有捐精时猝死的先例,郑某也想不到自己会猝死在这一期间,他与生殖中心签了《捐精知情同意书》,2011年1月体检各项均合格,成为一名捐精者,此后11天内,他捐了4次,到第5次竟然出了意外状况,根据医院的死亡证明,郑某是猝死取精室。

郑某的父母和附属医院以及生殖中心协商后,达成了一个人道补偿8.8万元、校方还减免郑某妻子读研期间各项费用2万的协议,但郑家人认为郑某的死,只拿这点补偿说不过去,虽然郑某是自愿捐精的,但猝死后果,也跟学校的宣传、医院的动员和生殖中心发现出事后有处理过错有关,三方都应该承担责任赔偿。

于是郑某家属将三方一并告到法院,索取400万赔偿,这400万包括精神损失费、给郑某父母的赡养费、证据收集费、丧葬费和郑某博士毕业之后的工资收入等,对于原告的诉求,被告不服,校方附属医院认为郑某系自愿捐精,与我方无关;

生殖中心认为捐精正常情况下是安全的,其无法预判在捐精过程中猝死的风险,而且工作人员发现郑某出事后第一时间送医抢救,已经尽到必要安全保障义务。

一般侵权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原《侵权责任法》与现行《民法典》均对此有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本案不适用过错责任,原告一方不存在过错,至于被告方,经法院审理认为,郑某虽然是全日制学生,但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捐精系其自愿参加的校外活动,学校与附属医院无过错,而生殖中心设立人类精子库与运行都符合标准,并非违法运行,发现郑某异常后进行抢救已尽到义务,也不存在过错。

有过错责任原则,也有无过错责任原则,但本案一样不适用,司法实践中无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等等情形,这些情形下监护人、动物饲养者或管理者、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郑某捐精猝死一案不属于无过错责任原则的范围,捐精猝死属于意外事件,适用公平分担损失规则,如现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这一规则适用为对方利益或者共同利益进行活动过程中造成损害,或因意外情况造成损害等情形。

校方与附属医院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公平分担损失规则,生殖中心分担50%损失,赔偿郑某家属19万余元,这起纠纷到此暂时画上句点,但郑某猝死一事带给家人的伤痛却很难消除,作为一名医学博士,他更应该知道凡事需适度,纵然捐精可以获得一些补助,也不能过度频繁,凡事都需控制在合理范围内,责任和身体的消耗都是如此。

(涉及隐私,当事人为化名;部分图片源自网络,配合叙事。温馨提醒:尊重原创,请勿抄袭、转载)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b1d5cb9c80ad47f3bd941e92d16e87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