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于人......譬如刀刃有蜜,不足一餐之美,小儿舔之,则有割舌之患”,色之一字于很多人而言都不可或缺,圣贤说食色性也,认为人不需要对其避之如洪水猛兽一般,但并不代表可以放纵自己这方面的欲望泛滥。
人区别于丛林的动物,要受到社会基本规范的约束,当某种欲望泛滥到触及法律的底线,意味着已经无道德立场可言,正如这桩发生于2017年荒唐案件,女子与三名情人发生不道德行为,被丈夫抓了现行,如此举动,已经不仅仅是道德塌陷的问题,更跨入了法律的红区。
(案中人名均为化名,图片来自网络,与案无关,仅配合叙事)
2017年11月20日凌晨,福建某地一小区某户人家传出吵嚷声,邻居听得不分明,有男子在怒吼,伴随着女子的哭泣叫喊,声音杂乱,似乎有好几个人发生了纠纷,深更半夜扰人清梦,大伙都感到很不满。
有人披上衣服想去提醒下,走到那户人家门前,却目睹了一幕奇特的画面,只见几名男子堵在门口,其中一人冲里面大吼:“你们这些家伙今天一个也别想跑!我已经报警了,跑也会被警察找到的!瞧你们都干了些什么好事!尤其是你!没得说,咱俩必须离婚!”
场面混乱间,接到报案的警方匆匆赶来将涉案当事人带走,包括一名女子和3名男子,女子低着头,不发一言,男子神情各异,先前堵门叫喊的男子看着他们眼中几乎要喷出火来,不禁让人感到疑惑,之前究竟发生了什么,才导致如此奇怪的局面?
警方调查得知,案中女子名叫杜弯弯,与先前堵门怒骂的男子陈闾是夫妻关系,当晚陈闾本是怀疑妻子与人私通,才叫上父亲和兄弟帮忙捉奸,谁知破门之后看到的场景比他想象中的还要过分,陈闾与那几名男子发生了冲突,后报警处理。
杜弯弯到案后承认了自己与那3名男子都有关系的事,令人匪夷所思。事情的缘由还要从头说起,杜弯弯与陈闾结婚已有七年,夫妻感情不佳。他们相识于大学校园,杜弯弯与陈闾交往前的男友高某是陈闾的舍友,案发当晚出现在屋内的男子之一,陈与高某一度关系不错。
但杜弯弯的出现让两人关系恶化,原因在于陈闾在杜弯弯和高某在一起期间对其献了无数殷勤,每次小情侣吵架,陈闾都充当垃圾桶,时间久了,他成功从好友手中抢走杜弯弯,两人毕业后顺利结婚,这事让高某彻底记恨上陈闾,陈闾不以为意,抱得美人归他已心满意足。
婚姻与恋爱不一样,开头是诗篇,余下全是平淡的散文。杜弯弯与陈闾结婚后因为孩子的缘故,连续几年都在家待着当全职太太,陈闾则因为工作原因,时常出差,回到家面对妻子说带孩子累的抱怨,他很难理解,夫妻为此吵过无数次。
失意的杜弯弯与前任联系上了,高某本就为当初的事恼恨陈闾,杜弯弯和陈闾夫妻感情出问题,他巴不得再添一把火,他有心接近,杜弯弯又对丈夫十分不满,旧情很快便复燃,高某带着杜弯弯体验了无数的新奇,杜弯弯的道德底线在逐步崩塌。
高某并没有让杜弯弯和丈夫离婚、改与他在一起的打算,只将杜弯弯当成情人,甚至介绍给其他朋友。当晚屋中另外2名男子杨某与吴某就是通过这样的方式认识了杜弯弯,那边厢陈闾不知道妻子背地里已经变了样,但他敏感地察觉到在私生活方面,妻子对他失去了热情。
以往出差回来妻子都很热情,慢慢地变得毫无兴趣,她的手机上锁,不许他查看,偶尔几次他赶车很晚才到家,妻子竟然不在,比他回来得还晚,凡此种种,陈闾没法不怀疑妻子外间有人,他让父亲帮着留心,陈父看见杜弯弯被其他男子送回家之后没声张,只告诉了儿子。
陈闾大怒,他发誓非要揪出那个在他背后玩花样的男人,于是决定假装出差,实则随时准备抓妻子的现行,杜弯弯没有意识到危机临近,一有时间仍然将孩子送到娘家自己跟高某出去玩,案发前一晚,高某一个电话将杜弯弯约到酒吧,杨某和吴某早已赶到。
4人都喝了不少酒,从零点喝到4点才回,杜弯弯本想去情人的住处,高某不同意,理由是在她家里才会更有氛围。当晚陈闾一直守在附近盯着,他知道,妻子将孩子送走必定是要会情人,却没想到妻子的情人那么多,破门而入时抓现行时,卧室内竟有4人,场面一度失控陷入混乱。
这事咋算?经调查,高某与杜弯弯在一起时曾数次组织聚众YL行为,杜弯弯事后供述,她只是出于对丈夫不满才堕落,没想过这是犯罪的事,以为你情我愿顶多违背道德,殊不知法律明确规定对于三人以上聚集在一起从事YL活动的犯罪行为,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高某是引诱杜弯弯加入其中的人,虽然旁观者无法理解他出于何种心态让旧情人跟他如此胡来,但其行为构成犯罪是毫无疑问的,他是组织者,也是首要分子,为寻求精神刺激实施该类犯罪,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应当受惩。
其案发后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当庭自愿认罪认罚,综合考虑本案情节,法院以其犯聚众YL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杨某等也受到了惩处。
经此一案,当事人的婚姻将走向何处,不得而知。几人之间关系太混乱,感情问题孰是孰非难断定,但用这种方式追求精神刺激以及色的泛滥满足,一定是不道德也不为法律所容的。
(《案例:女子与三名情人发生不道德行为,被丈夫抓现行,这事咋算?》一文图片均为网图,仅配合叙事,与案无关;尊重原创,谢绝抄袭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