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记者采访时了解到,为方便参保人员就近买药报销,增强定点零售药店的便民可及作用,我市实现提交申请门诊统筹的药店全部开通职工门诊统筹定点零售结算服务。据介绍,为进一步增强定点零售药店的便民可及作用,满足参保人员就近购药需求,充分发挥门诊共济政策利民性,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继去年10月7日在我市开通了1295家职工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结算服务后,于今年2月15日又开通了515家职工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结算服务,实现提交申请门诊统筹的药店100%开通。
据了解,呼和浩特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时,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药费用,纳入普通门诊统筹保障范围。
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的,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在职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按60%支付,退休人员按70%支付,年度支付限额为2000元。
来源:记者 于亚军
统筹/ 王文艳 校读/ 张臻初审/王方 终审/阿拉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