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第一号)
根据疫情形势发展变化,按照有序有力放开相关行业的要求,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公告如下:
一、2月25日前可恢复营业的行业
1.农贸市场,果蔬、食品(含婴幼儿配方食品)、日杂、五金、汽贸、汽修、加油站、文印、洗衣、理发等居民服务场所。
2.不设店内用餐、仅提供打包、外卖、配送服务的餐饮经营场所。
3.邮政快递、仓储物流、农资销售等提供生产性服务的经营场所。
4.银行网点、商业保险等金融机构复业时间按照上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执行。
二、恢复营业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标准
1.营业单位需保证经营场所干净、卫生、通风顺畅;严格遵守价格管理规定,所有商品及服务执行明码标价制度。
2.必须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防疫防控力量及消毒设备、消毒物资(口罩、测温仪、消毒液等);有规范的消毒制度并张贴或安放在醒目位置;经营场所内部必须每天早中晚进行三次以上消毒;经营场所门口必须有废弃口罩回收垃圾桶。
3.严格落实店内从业人员健康晨检制度,每天对从业人员体温及健康状况进行岗前监测;经营场所入口处必须设立检查岗,要求进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所有体温异常人员必须登记并按程序逐级上报;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疏导、劝解顾客不扎堆、不聚集、不拥堵,保证进门、购物、结账有序,人员间隔在1米以上。
各经营主体的法人代表或实际负责人是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依法承担本场所防疫体系建立、措施落实、员工管理、信息报告等防疫工作主体责任,未履行法定义务造成疫情传播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其他未涉及行业开业时间近期另行公告。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0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