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的文字一流,但她似乎缺少驾驭长篇小说的才华。
她的第一部也最知名的长篇小说《半生缘》,离不开马宽德德普汉先生。
国内已经有《普汉先生》的中译版,腰封上就有“张爱玲偷师对象”的介绍。这也是张爱玲私下承认的事实 。她给好友宋淇的信中就提到《十八春》仿袭《普汉先生》的情节和结构。
《十八春》修改后变成《半生缘》。
然而,张爱玲的厉害是她将《半生缘》变成了一个地道的中国故事。
这些天重读《半生缘》,发现这部小说的诸多精彩和不足之处。
先说精彩处。
张爱玲非常懂得掌控文字。
且看正文。
他们厂里只放三天假,他们中午常去吃饭的那个小馆子却要过了年初五才开门。初四那天他们一同去吃饭,扑了个空。只得又往回走,街上满地都是掼炮的小红纸屑。走过一家饭铺子,倒是开着门,叔惠道:“就在这儿吃了吧。”
文中交代叔惠和世钧常去的是馆子,曼桢去的是铺子。馆子和铺子规格不同,也是人的处境不同。
通常来讲,铺的面积较小,当街后面有个小店,店前面的地方就叫小铺。馆子的面积相对大一些,通常二层建筑才称为馆。
饭铺子的价格低于饭馆,这是生活经验。曼桢很快就出现在饭铺子,也在点明曼桢和世钧、叔惠之间的差距。
顾家只有曼桢、曼璐有挣钱能力,而此时的曼璐已经30岁(这个会在后文具体论证),年老多色衰,收入骤减,因此曼桢挣的每一笔钱,都要精打细算。
家庭用钱的地方多,曼桢是饭铺子的常客。
而世钧是富二代,叔惠收入不错——尽管是苦出身,但他注重社会形象,自然也会喜欢去相对高档的馆子。
即便张爱玲写的是通俗小说,但她的小说却很耐读,原因是她惜字如金,文字的信息密度大。
再看曼桢去世钧家做客。
曼桢一个人住着很大的一间房。早上女佣送洗脸水来,顺便带来一瓶雪花膏和一盒半旧的三花牌香粉。
半旧的香粉,可见是沈家人用过的,写的是沈家对曼桢的怠慢。更耐人寻味的细节是,“曼桢一个人住着很大的一间房”。
客厅宜大,卧室宜小,因为小空间更有安全感。皇宫很大,皇帝寝宫也不到十平米。古人讲究“宅小人多气旺”等等,卧室不宜太大。上等的卧室,总是小的。
张爱玲写曼桢和世钧的爱情,还有个了不起的技巧,将瞬间拉长。并且将这种抽象的美妙体验具像化。
她说这个话,不能让许太太他们听见,声音自然很低。世钧走过来听,她坐在那里,他站得很近,在那一刹那间,他好像是立在一个美丽的深潭的边缘上,有一点心悸,同时心里又感到一阵阵的荡漾。
近代文学史上,单靠比喻就能让人赞叹的,一个是钱钟书,一个就是张爱玲。
把瞬间拉长,是情侣之间常见的体验。这也契合《半生缘》开篇营造的语境,“可是对于年轻人,三年五载就可以是一生一世。”
我在前文提到,《半生缘》偷师《普汉先生》,但张爱玲有青出于蓝胜于蓝的才华。前者和后者最大的区别就是张爱玲增加了曼璐这一人物。
让相亲相爱姐妹花变成仇人,是难以处理的情感线。而张爱玲做得很好。
她用了一个紫色丝绒旗袍的细节。
曼璐最爱的人是张豫谨,豫瑾给曼璐的情书中,就叫她“紫衣的姐姐”。两人多年相见,曼璐会特意穿上这件有两人美好记忆的紫色丝绒旗袍。
然而,豫谨却将过去全盘否定了,这深深伤害了曼璐。
他把从前的一切都否定了。她所珍惜的一些回忆,他已经羞于承认了。曼璐身上穿着那件紫色的衣服,顿时觉得芒刺在背,浑身都像火烧似的。她恨不得把那件衣服撕成破布条子。
伤害让曼璐走向黑化,曼璐的迁怒对象变成了曼桢。
曼璐真恨她,恨她恨入骨髓。她年纪这样轻,她是有前途的,不像曼璐的一生已经完了,所剩下的只有她从前和豫瑾的一些事迹,虽然凄楚,可是很有回味的。但是给她妹妹这样一来,这一点回忆已经给糟蹋掉了,变成一堆刺心的东西,碰都不能碰,一想起来就觉得刺心。
或许有人不明白,为什么是曼桢?
罪魁祸首是顾母。
顾母非常希望曼桢能嫁给豫瑾,这样可以解决她们的养老问题。于是,她主动向曼璐建议,“你去撮合撮合你妹妹和豫瑾吧。”
曼璐的第一反应是“又惊又气”。
其实她是又惊又气,最气的就是她母亲那种口吻,就好像是长辈与长辈之间,在那里讨论下一代的婚事。好像她完全是个局外人,这桩事情完全与她无关,她已经没有妒忌的权利了。
在豫瑾否认他和曼璐有过去后,曼璐对曼桢的恨意,确实加强了太多。这为拉曼桢下水奠定伏笔。
她前天没注意到,桌上还有好几本小说,原来都是她妹妹的书,她认识的,还有那只台灯,也是她妹妹的东西。——二妹对豫瑾倒真体贴,借小说书给他看,还要拿一只台灯来,好让他躺在床上舒舒服服的看。那一份殷勤,可想而知。她母亲还不是也鼓励她,故意支使她送茶送水,一天到晚借故跑到他房里来,像个二房东的女儿似的,老在他面前转来转去,卖弄风情。
这个仇恨的念头变成实际的行动,就在豫瑾结婚前一天。
在前一天,顾母说了一句让曼璐彻底黑化的话。
“你不要回来换件衣服么?你身上这件太素了。这样吧,你问姐姐借件衣裳穿,上次我看见她穿的那件紫的丝绒的就挺合适。”曼桢不耐烦地说:“好好。”
让曼桢穿曼璐最爱的一件衣服去参加她前任的婚礼,顾母没心肝。
再来说说《半生缘》的败笔,小说中的人物年龄是乱的,导致顾家的困境都显得虚假。
书中提到豫瑾和曼桢同岁,曼桢比豫瑾大几个月,豫瑾年过30,曼璐也是30。
曼桢和曼璐的年龄差只有四五岁,这意味着曼桢至少25岁了。在民国时期,这个年龄,妥妥的大龄剩女(民国法定结婚年龄女子十六岁)。
关于曼桢曼璐的年龄差,是我根据不同段落拼凑做的推算。
张豫瑾住在顾家,曼桢十二三岁,曼璐十七岁。顾父去世时 ,曼桢十四岁,那么曼璐是十八九岁——符合她高中未毕业就退学的设定。
她十七岁那年,他们原籍有两个亲戚因为地方上不太平,避难避到上海来,就耽搁在他们家里。是她祖母面上的亲戚,姓张,一个女太太带着一个男孩子。这张太太看见了曼璐,非常喜欢,想要她做媳妇。
小说的硬伤来了。回到曼桢和世钧认识的第二年,张豫瑾30,曼璐同样如此,这样就意味着顾父去世至少有十个年头了。
然而,曼桢的弟弟杰民,才八九岁。
曼桢世钧认识的第一年,杰民就出现了,书中交代他“看他年纪不过七八岁光景”。
或许有人说,杰民可能发育迟缓,或许他至少十岁了。
不排除这个可能。
但是,杰民后面还有面目模糊的弟弟和妹妹。
一个至少去世十年的父亲,怎么可能生出年龄低于十岁的孩子?
我曾想过,弟弟妹妹是曼璐的私生子,私生女。
不过这个思路也有问题,曼璐剩这么多孩子,会影响她营业,毕竟她一直是养家糊口的顶梁柱。
用男方要求曼璐生下来后来抛弃她也无法解释这么多弟弟妹妹。曼璐虽说敦厚,到底是聪明人,不至于接二连三生那么多私生子。
可是,如果没有那么多弟弟妹妹,曼桢原生家庭的经济困境也会轻很多,曼璐的黑化,曼桢和世钧的悲剧就不会那么有冲击力吧。
总而言之,尽管我重读中想象各种可能,依旧依旧觉得曼桢有那么多低龄的弟弟妹妹是《半生缘》最不合理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