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警方破获案值800多万元假烟案
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莫积斌 通讯员 莫崇贵 张龙茂
仓库里堆放着大量假烟。
为了谋取不当利益,一伙人在来宾租下厂房,从外地运来设备和原材料,干起制售假烟勾当。但还不到两个月,这个制售假烟窝点就被警方捣毁,10名嫌疑人落网。目前,这10名嫌疑人中有8人被起诉到法院,2人另案处理,另有4名嫌疑人正在追捕中。
2018年7月27日15时许,来宾市烟草专卖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来宾市华侨投资区非法生产卷烟。
接报后,来宾市烟草专卖局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到举报的窝点——来宾市华侨投资区一门窗厂外进行核查。工作人员发现,该门窗厂里的机器虽然正在作业,但切割声较为轻柔。人员进出时,紧闭的卷闸门也只开一小幅,刚好够人弯腰进出。
工作人员认为该门窗厂有问题,于是加大核查力度,经对进出车辆进行跟踪,发现在兴宾区城厢乡格兰牛场还有一个窝点。
在掌握该窝点生产、销售伪劣卷烟的确凿信息后,2018年7月31日下午,来宾市烟草专卖局向来宾市公安局华侨管理区分局报案。该分局立即抽调精干警力与来宾市烟草专卖局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
当天16时许,专案组对华侨管理区辖区某门窗厂和兴宾区城厢乡格兰牛场一废弃房两个窝点进行查处,当场抓获4名涉案人员,查获成品及半成品的中华、利群、红塔山、玉溪等14个品牌假冒卷烟共计987.22万支(其中散装烟532万支),以及烟丝16.55吨、包装纸640卷和制烟设备一批。
经审讯,4名嫌疑人供述该假烟生产窝点的老板系卓某洪。
专案组乘胜追击,朱某础、卓某洪、卓某龙3名嫌疑人相继落网。经审讯,3名嫌疑人对伙同林某彬(在逃)、张某玲(朱某础妻子)等人非法生产假烟进行销售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广西烟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鉴定,查获的卷烟均系假冒伪劣卷烟。经来宾市烟草专卖局核价,查获的成品卷烟总案值为7812410元;16.55吨烟丝总案值为1018321.5元。
经查,2018年6月初,犯罪嫌疑人林某彬等人密谋在来宾市华侨管理区生产假烟。林某彬等人指使朱某础、黄某跃寻找适合生产假烟的场地,后将某门窗厂作为生产假烟的厂房,将兴宾区城厢乡格兰牛场一废弃房作为烘烤烟丝及堆放成品假烟的仓库,并由黄某跃等人负责假烟生产车间的装修。
确定生产假烟的场地后,卓某洪安排郑某联系司机从广东汕头市将生产假烟的设备拉到来宾,并将生产假烟的原材料、辅助配料等运送至假烟生产窝点。
据了解,该团伙分工明确,由卓某洪作为假烟生产窝点明面上的“厂长”负责实施管理,卓某龙负责假烟成品出厂后的探路、望风工作,朱某础、张某玲负责购买包装用的胶水、卷烟生产车间的管理及包装工人的接送,林某敬负责卷烟包装车间管理,江某京负责烟丝的调配及烘烤,黄某跃、余某、范某河负责生产卷烟的原材料运送、成品卷烟的转移,朱某德负责假烟生产设备的维护,郑某负责成品假烟在广东的销售分流。林某彬等人还出资指使黄某跃、范某河、余某等人购买两辆小货车专门用于运输假烟原材料及成品假烟。
2018年8月1日至今年2月22日,犯罪嫌疑人林某敬、张某强、郑某、黄某跃、余某、马某木相继落网。
经调查,林某彬、卓某洪等人生产出来的成品假烟由卓某洪、郑某负责联系司机从来宾市运到广东,从7月17日开始分7次运输成品假烟共计1110件到广东进行分流、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