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函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生态环境、气象专家会商,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我市21日至24日将经历一次重污染天气过程,部分县市区可能出现重度污染。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自10月20日9时起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自10月20日17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Ⅲ级响应。
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启动重污染应急预案,通知相关单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并开展督导检查,每天下午三点前将工作情况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组办公室。
联系人:曲宜 联系电话:6920563 17605356921
电子邮箱:ytshbjdqk@yt.shandong.cn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组办公室
(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19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