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身边的12333 | 用工模式大不同:全日制用工VS非全日制用工

2024-11-01   江南水乡生活见闻

小A

真羡慕你呢,下午在咖啡店工作三小时就行了,不像我得在公司从早干到晚。

我这种啊叫做非全日制用工,主要是觉得灵活自由。 你这种全日制用工时间长些,但签劳动合同,各项社会保障齐全。

小B

在我们的工作生活中,

常常会听到“全日制用工”和

“非全日制用工”的说法。

这二者有什么区别呢?

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01

工作时间

全日制用工是指劳动者按照国家法定工作时间,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02

劳动合同的订立

全日制用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六十九条。

03

试用期的约定

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七十条。

04

劳动报酬

全日制用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政策依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

05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全日制用工:关于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可以查看我们的往期内容( 一“字”之差大不同:经济补偿金VS赔偿金 )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七十一条。

了解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的区别,

对于用人单位合理安排用工形式,

以及劳动者保障自身权益都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通过今天的科普,

能让您对这两种用工形式有更清晰的认识!

来源:宣传中心

编辑:孙玮

审核:徐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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