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有油”!阳春市公安局侦破4宗成品油,走私案抓获4人

2019-09-04   阳江日报

阳江日报(记者/李柳枝 通讯员/周立平)近日,阳春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成功侦破4宗成品油走私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犯罪嫌疑人从茂名市低价购入汽油,然后运往阳春市以高价分销售卖,从中谋取利益。

今年7月,阳春市公安局民警获悉阳春市区有改装而成的简陋流动“黑油车”非法为机动车加油,安全隐患极大。阳春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根据上级指示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

8月23日,专案组民警分别在阳春市长安工业园区、朝阳路、人民桥、黎湖等地,抓获郭某泳、陈某威、郑某锋、郑某等4名非法售卖汽油的茂名籍犯罪嫌疑人,当场缴获用面包车改装而成的简陋加油车4辆以及汽油6.3吨。

经查实,今年2月以来,郭某泳等4人为牟取利益,在茂名市茂港区羊角镇以每升4.9元的价格购入95号汽油,然后运到阳春市以每升约7元的价格分销售卖,截至被公安机关抓获前已销售汽油6.7万升。目前,郭某泳等4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阳春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根据有关规定,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而汽油作为危险化学品,早已被收录进2012年《危险化学品名录》。上述4人在既无成品油零售许可证,也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购买和销售汽油,违反了国家成品油经营管理制度,扰乱了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

此外,汽油属于易燃危险化学品,上述4人私自改造面包车、非法建设加油点、私自销售汽油,不符合危险化学品的仓储、运输条件,存在极大的危险性,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阳春市公安局呼吁,广大市民应到正规的加油站点给机动车加油。

来源:阳江日报(记者/李柳枝 通讯员/周立平)

图片:阳春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