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深入开展,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全力净化社会环境,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合肥市公安局决定对以下11名在逃人员公开通缉,并正告在逃人员认清形势,放弃侥幸心理,尽早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关于公开通缉11名在逃人员的通告
凡知悉以上在逃人员情况、信息的公民,应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凡提供有效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在逃人员的,公安机关将予以奖励,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窝藏、包庇在逃人员以及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在逃人员自通告发布至2020年1月31日前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投案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案。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合肥市公安局
2019年11月19日
电话举报
吴警官:18815658671
沈警官:18815651337
嫌疑人图片及个人信息
1、赵家勇,男,身份证号码:341125198306170730,户籍所在地:安徽省定远县永康镇凌湖村后赵组50号。
2、张洋,男,身份证号码:340122198309181216,户籍所在地:安徽省肥东县长临河镇青阳村刘伏二二组。
3、郝先军,男,身份证号码:342401198201105891,户籍所在地: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城北乡二十铺村二十铺组。
4、付强,男,身份证号码:342401198603150812,户籍所在地: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皋城西路落星庙社区蔡大庄组。
5、吴劲,男,身份证号码:340122199303055010,户籍所在地:安徽省肥西县山南镇华山村大圩村民组。
6、仇二保,男,身份证号码:340121197710101015,户籍所在地:安徽省长丰县罗塘乡罗北村塘西组。
7、刘刚,男,身份证号码:342601198104281018,户籍所在地:安徽省巢湖市半汤街道半汤行政村姚岗村。
8、戴亚军,男,身份证号码:342625197408062419,户籍所在地: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林头镇双前行政村东戴村017号。
9、陈显胜,男,身份证号码:342626198610020838,户籍所在地: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沈巷镇沈南村委会小庄自然村24号。
10、经永军,男,身份证号码:340111197505107511,户籍所在地: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界首路1号翡丽时代广场1幢1501室。
11、刘国中,男,身份证号码:340121198110234310,户籍所在地:安徽省肥西县上派镇金岗村颜岗村民组。
扫黑除恶 众志成城 平安建设 人人参与
欢迎市民群众积极举报!
线索查证属实的依据有关办法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0万元!是不是听着很心动!
《合肥市公民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试行)》
一、举报内容
(一)公安机关未发现或未掌握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线索;
(二)正在被立案侦查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所实施但公安机关尚未发现或未掌握的犯罪案件线索;
(三)公安机关正在追捕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的具体落脚点或藏身地线索。
二、举报方式
公民可以通过举报电话、互联网邮箱、信件或者到当地公安机关现场举报。
合肥市公安局扫黑办接受举报方式如下:
举报电话:0551-66260800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现场(信件)举报具体地址:合肥市寿春路276号合肥市公安局扫黑办
三、举报奖励
群众举报并查实的黑恶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根据举报人线索所起的作用分别奖励500元-100000元不等的奖励。
四、不属于奖励的范围
(一)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
(二)犯罪嫌疑人、在押人员检举揭发的;
(三)公安机关事先掌握的;
(四)国家工作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知悉的;
(五)其他不属于奖励范围的情况。
五、保护及保密措施
对于公民向公安机关举报各类涉黑涉恶线索的,公安机关将严格按照保密制度进行保密,任何人不得泄露举报信息;对举报人做好保护工作,对于举报重大线索的,将视情节采取必要措施妥善保护举报人。因泄露举报人信息或因工作失误造成举报人人身安全和财产等受到威胁或损害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转载自警视窗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aPO2l24BMH2_cNUgNWD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