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警方在线发布了一个在线投票,内容是“小调查:碰到有人传播淫秽制品你会怎么做——“温州男子发给好友63部淫秽视频后自首”引热议,如果你碰见有人在朋友圈、聊天群里开黄腔、传播淫秽图片、视频,你会怎么做?”
“A:截图取证并报警;B:当做没看见;C:转发给其他朋友;D:评论区留言”。
有网友适时截图显示的网友选择结果中,显然选A的当时最少,而选C的竟然是最多——据悉,这样的结果导致官方不得不提前删除这一小调查的内容。
这确实有点尴尬,按说,我们的广大网友应该是正能量者居多才对,可为何会出现这种意料之外,却有点预料之中的结果呢?
其实,在“食色性”中的“性”之问题上,虽然我们的道德史上,也曾视其为洪水猛兽,但仍不得不说,无论什么年代,在私下里,特别是在人的内心中,性与食一样,仍是人的本性追求之一!
当然,警方在这里设置的答案选项,其实也没有什么问题,都符合当下的道德观念与法律规定,其设置此议题的本意,显然也认为本届网友定会顺着他们想法而选择。
但是,现实归现实,这届网友似乎不太好带了——很显然,并不是说这些选择转发那类信息的网友,就一定会这样做,就一定会干违法失德的事。
不过,这些网友就是要与警方设置的议题“反其道而行之”,也并不是一定是在对抗主流道德思想与法律规定,而是在对于“性”的问题上,确实存在着不同的思维与想法!
比如,对于最近三位复旦大学的博士或研究生因嫖娼被开除,以及这次的“温州男子发给好友63部淫秽视频后自首”一事,都引发了公众与官方并不太相同的感受与观点。当然,官方对这位温州男子也只是取保候审,以及最后的不予起诉本身,也仍证明了我们的道德与法治建设在更接近人性上取得的进步!
法律,只是道德的最低底线;自觉调解人们的行为规范的道德,更多是依靠教育、感化、自我约束来实现,而非让法律无所不在地对人性予以约束。
比如人性中的“色、性”,它真的能用法治的严苛,就可以完全给约束住,甚至消灭掉吗?几乎说不可能——除非人类消失,除非人性灭失的时候到来。
对待人性中最基本内容的“色与性”,其实在世界各国有着完全不同,甚至是完全对立的规范与做法——比如,西方一些国家对妓院的合法化,这在当下中国的文化环境、制度体系下,简直是不可想象的事情,但是,如果时间倒推百年前,事实上,妓院合法化在中国历史上,也一直存在了很久!
虽然现在的中国环境下,对于妓院、卖淫嫖娼等现象,已在道德土壤、法治环境与制度体系上,不可能有死灰复燃的可能性,但是,这并不代表在人们的内心中,以及一些现实性的选择上,就能做到完全与这种官方政治正确的要求全部合拍,那么,我们是不是也可以在一程度上,能够理解这种现实人心之思维的真实存在呢?
这显然就要在道德理念、法治规范与制度建设等方面,不断地做出与时代发展相适应的改变——比如,曾经的年代,恋人街头牵手,都可能被唾弃,甚至是成了“流氓罪”,但如今,这样的感情表达方式,却成了极为正常的人性展现之常态,这说明,道德也在随着人们、社会及国家的发展而在不断变化,并相互在不断地适应与改变中。
所以,官方大可不必删除这一有点尴尬的调查选择题,毕竟,这也多少能折射出现实社会和人性的真实一面,“存在即合理”,有时也确实是有道理的!
官方其实面对这些真实而不同的声音时,可以多一些研究与适应,让我们的道德建设与法治进程,能与现实和人心更为接轨,才不会让我们走向颇为尴尬的境地中。【原创评论:瑜说还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