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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
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前言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揭开了中国历史新的篇章,党的历史也揭开了新的篇章。从此,中国结束了一百多年来被侵略被奴役的屈辱历史,真正成为了独立自主的国家,中国人民站起来了。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于2002年11月8日至14日在北京召开。这次大会应到正式代表2114名、特邀代表40名(共2154名)(出席开幕式的代表和特邀代表共2134人),代表了全党6600多万党员。大会通过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
会议过程
会议内容
这次大会的主题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为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奋斗。
(图为十六大代表步入会场)
大会的议程为:(1)听取和审查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的报告;(2)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3)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4)选举十六届中央委员会;(5)选举新一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图为人民日报相关报道)
李鹏同志主持了大会开幕式。
江泽民同志代表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了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报告。报告共分十个部分:一、过去五年的工作和十三年的基本经验;二、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四、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五、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六、文化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七、国防和军队建设;八、“一国两制”和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九、国际形势和对外工作;十、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
(图为江泽民同志作报告)
江泽民同志主持大会闭幕式并发表讲话。
大会通过了《关于十五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这一修正案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关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图为十六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
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出由198名委员、158名候补委员组成的十六届中央委员会,选举出由121名委员组成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随后召开的十六届一中全会选举了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胡锦涛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决定江泽民为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批准吴官正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图为十六大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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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王菁
审核 | 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