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今年8月农业农村部日前对全国人大代表陈贵静提出的“保护农村宅基地退出农民权益”的建议进行了答复,这对农民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
根据农业农村部的说法,宅基地是农民安居乐业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同时也是农村发展的宝贵资源。农村宅基地退出应着眼于保护和利用土地资源。
宅基地退出补偿工作的原则是“依法自愿有偿”,即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国家允许进城务工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地退出宅基地。谁也不能强迫农民背井离乡。
针对陈贵静代表提出的“在保障宅基地退出过程中,如何保护农民权益”的问题,农村部引用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如何保护农民权益”的规定,对此提出了若干建议,并对此提出了建议。文件指出,要切实保障农民的宅基地资格和住房产权,严禁以各种名义强迫农民流转宅基地,“上楼”,严禁非法收回农民合法拥有的宅基地,严禁以宅基地为条件让农民进城。
在试点过程中,各地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户的意愿,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建立协商机制,进行退出公示等方式,保障农户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已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这为回答这一问题留下了很深的痕迹。截至2020年9月,全国104个县(市、区)和3个地级市(市)开展了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但目前关于宅基地制度改革的研究较少。探索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是农村宅基地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经过长时间的实践,各地形成了“永久”、“暂时性”、“产权置换”、“货币补偿”等多种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方式。
农业部也说了下一步的政策。农业农村部表示部将与有关部门一道,持续、稳健地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加强监督管理,加大指导力度,支持试点地区在探索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方面,重点推动完善宅基地退出补偿机制,建立更加科学的宅基地和农房价格评估体系,总结出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实践成果。
这是什么意思?
该答复重申了以往农村宅基地退出的原则要求,但并无特别之处。这表明中央政府并不打算在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方面采取更大的行动。其次,从加强地方政府工作监督、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两个方面进行了论述。也就是说,进城农民朋友们不必担心因《通知》而导致宅基地被收回,反而会进一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