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文物有话说|中央工农检察人民委员部委任李克钧同志为工农通讯员

2024-06-04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央工农检察人民委员部委任

李克钧同志为工农通讯员

(收藏于中国国家博物馆)

(图片提供:中国国家博物馆)

这是1933年11月13日中央工农检察人民委员部委任李克钧同志为本部工农通讯员的委任状,尺寸为33厘米×28.1厘米,收藏于中国国家博物馆。

工农通讯员是人民监督政权的一种方式,是工农检察部开展工作的“眼目”。《中央工农检察人民委员部训令(第三号)》指出:“各级工农通讯员要广泛建立起来。凡是各机关、各群众团体、各圩场、各村庄以及城市中各街道,都要找到当地群众团体的人员、机关中的职员、工厂中的工人、农村中的农民、街道中的工人及贫民等好的分子,加以委任来担任通讯员。作为工农检察部的眼目,要他们经常作书面通讯和口头报告。”

这份委任状详细载明工农通讯四个方面的任务。

一是要求工农通讯员替工农检察部调查和收集该地苏维埃和其所属各机关在职权上、工作上、生活上所发现的各种不好的事实和材料作报告。

二是明确工农通讯员应该调查和注意的事项:1.该级苏维埃和其所属各机关,如有对苏维埃法令(如劳动法、土地法,经济政策、优待红军条例、婚姻条例等)不切实执行或执行得不正确的;2.该级苏维埃政府和其所属各机关对于目前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如战争动员、广大红军、各种税收、春耕等)不积极执行或执行得不正确的;3.该级苏维埃政府机关及其所属各机关的工作人员中,藏有异己分子或消极怠工、贪污腐化以及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

三是要求每个通讯员报告的事实要调查真确,报告详细,不能随便虚报乱报。

四是要求工农通讯员每月要通讯两次,能写字的用信,不能写字的或请人代写或口头报告,至于所用的笔墨、纸、邮票等,由工农检察酌量津贴。

这份委任状由中央工农检察人民委员部代部长高自立签署。

(检察日报 闵钐 周方园)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a6e1a43887107ee234928882b94698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