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检察
寺庙本是清静之地,然而却上演了一出寺庙出纳利用职务之便侵占财物的闹剧。近日,泉州石狮市检察院依法以职务侵占罪对犯罪嫌疑人蔡某提起公诉。
庙里的香油钱就由你保管了!
好的,没问题。
石狮市某寺庙香火鼎盛,是周边四个村居共同所有并管理的集体财产。2010年9月,经四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及老人协会部分成员开会研究决定,委派蔡某及其他三人负责寺庙日常管理工作,其中蔡某担任出纳负责管理财务。
然而自蔡某任出纳后,在2013年至2016年间,利用其掌管银行卡的便利条件,先后侵占寺庙资金1768503.45元,所侵占的钱款被其挥霍一空。经群众向扫黑办举报,2019年1月蔡某被抓捕归案。
鉴于本案可能涉嫌恶势力犯罪,石狮市检察院迅速派员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并于2019年8月对蔡某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蔡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责令赔偿寺庙经济损失人民币一百七十六万八千五百零三元四角五分。
这是个别案例吗?看看检察官还发现了啥?
办案过程中,检察官敏锐地发现,宗教场所作为民间信仰自发形成的特殊场所,虽然近年来部分场所登记、监管工作已较为规范,但仍有许多民间信仰场所未经登记或未被纳入管理,即使是已登记的民间信仰场所也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的情形。
此外,通过梳理该院过去办理的刑事案件,发现部分寺庙存在安防漏洞,容易发生香油钱被盗或违法人员藏匿躲避侦查的情形。加强寺庙管理,刻不容缓!
针对上述问题,石狮市检察院于2019年4月向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该局对全市宗教信仰场所进行摸底排查、引导登记、加强管理,优化和净化社会环境。
市民宗局迅速行动,有针对性地采取治理佛道教商业化问题、规范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增进宗教界爱国爱教意识等一系列措施,取得较好的整治效果。
在蔡某职务侵占案公开庭审当日,石狮市检察院联合市民宗局,组织宗教界人士及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人员120余人,观摩该次庭审。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就蔡某职务侵占案发表公诉意见,并深入剖析蔡某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阐述本案应当吸取的教训,向宗教人士进行警示普法。
“举头三尺有神明,不畏人知畏己知”,寺庙并非法外之地,本案蔡某作为寺庙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一样逃不过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