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一代宗师》中有句经典台词,说这人活在世上,有的活成了面子,有的活成了里子。
“面子”对很多国人而言是一种精神纲领,为保全面子什么荒唐事都能做出来,实际上,无数的面子问题,不过是偏见带来的狭隘自尊心作祟,无论哪种面子,又怎么比得上里子重要呢?为人应当遵守的一些原则,实际的收获,这叫里子;若将里子丢了,事情才是真严重。
(本文人名均为化名)
2012年江苏常州就发生了一桩因“面子问题”而起的伦理纠纷,一对小夫妻为离婚的事诉诸法庭,双方争吵不休,女方坚持要离婚,而男方还想挽留下,主持调解的法官得知,夫妻矛盾的焦点是孩子的血缘关系。
原来,夫妻俩婚后生了个儿子,可当年2月,男方发现孩子非亲生,恩爱夫妻一下彻底闹僵了,按照常理来说,这种情况下,坚持离婚的一方,应该是男方才对;
可这对夫妻却反了过来,竟然是女方非要离婚,男方不愿离婚,实在奇怪。
通过了解才知道,孩子生父竟然是女子的公公,当初她怀上孩子,就是因为公婆求她帮忙延续香火,保全这个家的面子!这未免滑天下之大稽,为什么公婆会对儿媳提这样的要求呢?
小夫妻中的丈夫名叫覃建,妻子名叫黎瑄,黎瑄和覃建相识于2004年的一场朋友聚会,在朋友的介绍下,两个年轻人很快就熟悉并热恋了,随后覃建将女友带回家见父母,覃父覃母对未来儿媳很满意,于是顺理成章谈婚论嫁、筹备婚事。
2006年,二人步入婚姻殿堂,婚后感情也十分甜蜜,恩爱非常,唯一美中不足的是黎瑄的肚子迟迟不见怀孕动静。为此公婆逐渐有些不满起来,话里话外催,在公婆的提醒下,黎瑄和覃建也察觉不对,结婚1年多,他们并没有采取安全措施,但却愣没见孩子的消息。
覃父覃母怀疑儿媳不能生,说了些不好听的话,让黎瑄心里有了疙瘩,她一气之下带着丈夫去医院做检查,结果查出来问题出在覃建的身上,他患有精索静脉曲张症所以不育,黎瑄的身体正常。这下老两口如遭雷击,陷入崩溃。
要知道覃家家产不少,在当地也很有些名望,老两口只生了一个儿子,自然不希望香火断在这,百年之后家业后继无人。更关键的是面子问题,自从儿子结了婚,老两口每次出门转悠都会被人问什么时候抱上孙子,现在得知儿子患病不育,他们难以接受,要是传扬出去,岂不颜面尽失,惹人笑话。
同样难以接受的还有黎瑄,此后她抱着一点希望,和丈夫四处求医问药,持续治疗。眼见又是两年过去了,黎瑄还是没怀孕,小夫妻都很丧气,覃父覃母相比他们更急,商量之下竟然想出了个荒唐的主意。
2008年3月的一天清早,覃母找机会将儿子支了出去,覃父随即悄悄潜入还在熟睡的儿媳卧室,房中没开灯,黎瑄半梦半醒间还以为是丈夫回来了,没有反抗,事后发现身边人并非丈夫而是公公,顿时哭叫起来,大喊要报警。
这时婆婆却跪下来求她,求她为了这个家生个孩子,因为这是延续香火和保全面子的唯一办法。经不住公婆恳求,黎瑄咽下这口气,但这之后每次见到公公她都深感不自在,面对丈夫更觉得别扭。
没多久发现肚子隆起,黎瑄心情十分复杂,那边覃建却以为是治疗有效,欢喜极了,更加努力地工作,在尴尬的气氛中,孩子生了下来,覃建抱着“儿子”欣喜若狂,周围邻居亲友都来贺喜,唯独黎瑄本人毫无喜悦,为了摆脱这份尴尬,她多次跟丈夫提出不跟公婆合住了。
覃建不明白妻子为什么非要搬出去住,嫌她多事不够孝顺,不同意,为这事,夫妻俩开始吵架。2012年2月的一天,黎瑄旧事重提要搬走,覃建还是拒绝,一气之下黎瑄说出了儿子并非他亲生的事,覃建大吃一惊,立刻去做了亲子鉴定,发现是真的,顿时气急,不停追问那男人是谁。
黎瑄不知道怎么解释,沉默不言,夫妻俩天天为这吵,覃建喝了酒甚至会打人,面对暴躁的丈夫,和眼神怪异的公婆,黎瑄心理压力日益增大,终于忍不住将全部事实告诉丈夫,随后带着孩子回娘家。冷静一段时间后,黎瑄想起自己在婆家经历的一切,最终决定起诉离婚。
而覃建自从知道了真相,没法指责父母,整天借酒浇愁,得知妻子要离婚,想起过往的感情和自己对她的误会,自觉愧疚,不想离婚,这才有了开头的一幕。
对离婚案件,原《婚姻法》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虽然覃建还想挽回妻子,但黎瑄对这段婚姻失望至极,坚持要和他分开,夫妻感情经历这一番纠纷后已经彻底破裂,最终覃建还是选择尊重她的决定,双方和平离婚,孩子之后由黎瑄抚养,覃家会给必要的费用,一场伦理闹剧至此算是画上句点,但其中还涉及到一个问题。
覃父当初并没有取得儿媳的同意,而是趁其熟睡、误会自己身份,不知反抗,强占致其怀孕的,这种行为,实际上已经涉嫌QJ,“延续香火”这样的荒唐动机不能掩盖犯罪本质,根据《刑法》第236条的规定,犯本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最高刑期为无期徒刑、死刑。
也就是说,当初女方及时报警,覃父必然要受到法律的严惩,覃母与丈夫互相配合,对其犯罪行为起到帮助作用,构成QJ罪共犯。
本罪追诉时效是二十年,事情是2008年发生的,而这对夫妻是2012年离婚,仍然在追诉时效,仍可报警处理,这地老夫妻为“面子”做下糊涂事,结果不仅没有保全面子,还拆散了儿子和儿媳,闹出了丑闻,更伤害了无辜的孩子。
可见人活在世上,讲究面子的前提是不能突破为人的底线,将伦理道德甚至法律要求都置于私欲的前面,否则必将尝到自酿的苦果,所得非所愿。
(涉及隐私,当事人均为化名;部分图片源自网络,配合叙事。温馨提醒:尊重原创,请勿抄袭、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