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丽70年·奋斗新时代
浙江公安“五张金名片”
绘制“百姓和顺、乡村和美、社会和谐”时代画卷
浙江公安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纪实
“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在今年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又一次作出重要指示,把“枫桥经验”提到一个新高度。
今年以来,作为“枫桥经验”诞生地的浙江公安机关,坚决扛起使命担当,以排头兵的姿态在全国率先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全面推动新时代浙江公安工作提档升级,将“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打造成浙江公安工作的一张闪亮“金名片”。
最近,省公安厅委托第三方对诸暨枫桥派出所和各地推荐的45个重点培育派出所进行民意测评。测评结果显示,辖区群众总体安全感达99%,满意度达98.6%。
高规格部署创建活动
全面推动派出所提档升级
“枫桥经验”是全国政法战线的一面旗帜。一直以来,浙江格外珍视这份社会治理的宝贵财富,格外注重经验的实践运用和创新发展。
省委书记车俊曾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总结好、提升好、推广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重大政治责任,进一步高举“枫桥经验”这面旗帜,不断谱写“枫桥经验”新的时代篇章。
2017年,由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三级组成的“枫桥经验”联合调研组,历经数月实地调查,总结提炼了以“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为核心内涵的新时代“枫桥经验”。
去年11月,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大会在浙江绍兴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在会上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公安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最基层单位,在公安工作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发挥着重要的支撑性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扎实做好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努力把各类矛盾化解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这一切,都离不开派出所的努力。
“深入开展‘枫桥式优秀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在今年1月召开的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上,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赵克志的讲话,让“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走入公众视野。
今年3月,浙江省公安厅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号召全省公安机关聚焦“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和“党政认可、群众满意、民警幸福”的目标导向,大力实施“百所示范、千所提升”工程,全面创建一批党建统领、民意引领,多元化化解矛盾、全时空守护平安、零距离服务群众的“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浙江省委省政府把创建活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省委常委会两次专题研究,省委书记车俊、省长袁家军先后作出批示。全省公安机关自觉扛起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大政治责任,把创建活动作为今年全省公安工作的主抓手,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全面负责、其他领导分头落实、警种部门协同配合、上下左右齐心合力的创建工作局面。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浙江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王双全指出,开展创建活动,是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理论创新和实践积累的需要,只有创建出更多立得住、叫得响、过得硬的“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才能让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焕发新的实践意义和时代价值。
在“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中,浙江公安机关大力实施“百所示范、千所提升”工程,努力培育树立了枫桥派出所、长庆派出所、罗家岙派出所、阜溪派出所、上溪派出所等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重大影响力和示范引领作用的派出所,全面提升了派出所建设水平,真正实现了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的目标。
夯实公安基层基础工作
助推高水平平安浙江建设
在“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中,浙江公安机关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引领,不断加强和改进以派出所为重点的新时代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提升公安派出所维护一方稳定、保卫一方平安的能力水平,全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为70周年大庆和浙江“两个高水平”建设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今年7月,全国公安机关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推进会在浙江绍兴召开。浙江省公安厅和绍兴市公安局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浙江“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工作得到孙力军副部长和与会代表的高度评价。
——坚持党建引领,开基层善治新境界。按照“支部建在连上”的党建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最强党支部”建设及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将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各项要求贯穿于派出所工作的各个方面、整个过程。
在诸暨枫桥,“红枫党建”已经成为枫桥人骨子里的一抹鲜红,推动着“红枫义警”“红枫义工”等群众自治、自助组织孕育而生,实现政府、社会组织、群众三方受益,释放党建新活力。
在杭州下城,长庆派出所以党建引领来凝聚警心、激发干劲,将群众工作融入血脉和灵魂,形成“治安共治、感情共融、成果共享”的警民良性互动关系和价值取向,保持了连续20年民警无违纪记录。
实践证明,凡是“枫桥经验”坚持和发展得好的地方,都是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好的地方,也是党建工作和社会治理融合得好的地方。
——多元化化解矛盾,实现矛盾不上交。紧紧依靠群众,充分发动群众,把排查化解管控风险作为最重要的基础工作,并贯穿落实到基础防范、执法办案、服务群众等警务活动全过程,深入开展矛盾风险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行动。
在宁波,公安机关深化创新“警调衔接”工作,创建以“老潘警调中心”为龙头的“互联网+警调衔接”新模式,机制改革、信息化应用双轮驱动,实现“为百姓解忧、为政府减压、为民警减负”。
在岱山,“老先进”罗家岙派出所“转制不转志、换装不换心”,扎根海岛,发展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创新海上勤务,预防在先、综合施策,全力化解海上矛盾纠纷。
……
如今,浙江各地公安机关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推动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高招妙招迭出。
——全方位守护平安,实现平安不出事。坚持防控优先,深入开展平安校园、智安小区、“无案村居”“无案岛”等系列平安创建活动,推进共建共治共享,不断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
德清阜溪派出所深入开展“家园卫士”工程和“三服务”活动,桐乡乌镇派出所组建“乌镇管家”队伍为乌镇平安保驾护航……
各地大力培育发展平安类社会组织,推进警务共同体建设,涌现出“红枫义警”“武林大妈”“公民警校”“平安乐巡”“阳光义警”“秀洲红马甲”等一批优秀平安类社会组织品牌。
全省各地全力推动安防体检基地建设,共建成1288个安防体验区,覆盖了全部派出所;累计建成“智安小区”3066个,其中1077个智安小区实现“零发案”。
——零距离服务群众,实现服务不缺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满意作为根本目标,牢固树立民意导向警务理念,把群众的需求作为派出所的最大追求,聚焦群众所思所想、所期所盼,做到警务围绕民意转、民警围绕百姓转,实现公安工作心系群众、服务群众。
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全面实施以“破小案、办小事、解小忧、帮小忙、惠小利”为重点的“新五小工程”。
长兴李家巷派出所创新推出“实诚警务”,以高科技安防、走心式服务赢得辖区百姓的认可;温州瓯海娄桥派出所探索出“蜂巢警务”模式,在城郊治安复杂区域治理中焕发蓬勃生机……
公安事项“最多跑一次”,传承“枫桥经验”凸显服务不缺位的公安实践格外引人注目。
目前,公安事项“网上办”“移动办”“一证通办”实现率均居全省前茅。看得见、摸得着、获得感强的公安改革红利让老百姓发自内心地为公安机关点赞。
变“盆景”为“风景”
谱写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新篇章
在“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中,浙江公安还因地制宜,积极推进各警种部门业务条线“枫桥经验”提升推广工作,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指导和提升业务工作水平,及时总结推广条线上好的经验做法。
省公安厅监管总队深入开展“枫桥式拘留所”创建活动,全面推广拘留所社会矛盾化解、“拘学同步”等经验做法,在全省79个拘留所全部建成人民调解室,成功化解矛盾纠纷15629起,履行纠纷款项12.4亿元,实现了“小监所、大作为”。
交管局在全省公安交警系统部署开展“枫桥式交警中队”建设活动,力争2019年底前完成培育并推出50个“一队一品一特色”的示范交警中队。
出入境管理局积极推广新时代海外“枫桥经验”,在全省出入境管理工作会议暨“最多跑一次”改革现场会上,向全省推广办理海外涉侨工作经验做法。
信访处在全省部署开展“枫桥式信访窗口”建设试点,深化民警下访、网上信访举措,努力做到群众不上访、倡导网上访、最多访一次。
杭州铁路公安处结合铁路派出所特点,推进全省33个铁路派出所创建工作,打造杭州火车东站“杭东义警”、钱塘“老娘舅”调解工作室等特色工作。
……
同时,浙江公安机关以创建活动为主抓手,将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改革攻坚、破解难题的金钥匙,开拓创新、大胆实践,激发创造活力。
——提供支撑保障。在警务工作机制、专业技术支撑、警务装备配备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服务保障工作力度,积极帮助派出所解决实际困难。各地纷纷出台派出所建设规划,制定派出所基础设施、信息化实战等标准规范,绍兴市政府出台《全市公安基层派出所和交警营房建设三年规划》,温州市公安局出台《全市公安机关固本强基三年行动计划》等,推动派出所软硬件提档升级。
——落实减负措施。紧盯派出所普遍反映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推进落实了一系列举措。出台减轻基层负担、关爱基层民警16条措施,实施“双警家庭特殊保障、两地分居民警团员、一线民警回家过年、家庭困难民警精准帮扶”四大关爱计划等,让民警快乐工作、幸福生活。出台《全省110接处警工作减负增效十项举措》,有效缓解派出所接处警工作压力等。
随着创建活动如火如荼开展,浙江各地公安机关秉承“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和“党政认可、群众满意、民警幸福”这一目标导向,实事求是搞改革、因地制宜去创新,不断在推动警力下沉、警务前移上想办法、出实招,呈现出百花齐放、百舸争流的生动局面。
奋进新时代,担当新使命。
浙江公安机关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不断深化“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着力构筑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精心绘制出一幅“百姓和顺、乡村和美、社会和谐”的时代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