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厉打击乱丢滥弃病死猪违法行为的通告
近期,我县部分养殖场(户)法律及防疫意识淡薄,出现病死生猪不按有关规定处理,随意丢弃的现象。随意丢弃病死猪易造成动物疫病传播和威胁养猪业健康发展。为严厉打击和坚决遏制乱丢滥弃病死猪的不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发布此通告:
一、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病死猪携带大量病原体,如果乱丢滥弃,易造成重大动物疫情,严重威胁养猪业的健康发展。从事生猪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的单位和个人要认真落实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主体责任,按就近原则联系十方、东留、城厢、中山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厂实施无害化处理或按规范要求自行无害化处理,坚决杜绝随意丢弃病死猪行为。
二、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为切实做好重大疫病防控,消除疫情隐患,我县将组织县公安、农业、环保、水利等相关执法部门,坚决严厉打击乱丢弃病死猪违法行为。
三、建立有奖举报制度。欢迎广大群众对乱丢弃病死猪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举报属实并经立案查实的,给予第一举报人每起500元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
举报电话:3238111,4822657
附:
中山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联系电话:13559995485
十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联系电话:13358357588
东留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联系电话:13507529242
城厢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联系电话:13860269073
特此通告
武平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7月26日
编辑:九号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__NwSGwB8g2yegNDbND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