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房产如何清算?广州一老伯将房产1元出售给孙子,却被法院判无效!

2020-10-28     幸福里APP

原标题:家庭房产如何清算?广州一老伯将房产1元出售给孙子,却被法院判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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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多栋老旧楼房获"新生" 居民调查满意度超九成

增设电梯、增加可视化门禁、补建立体停车楼、打造屋顶花园……当居民面前的“菜单”越来越丰富,北京的老旧小区改造也不再只是简单的一个“改”字。

2017年,在“十二五”时期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基础上,北京提出将中心城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与“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相结合,启动了新一轮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试点,并于2018年印发《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2018-2020年)》。

不同于过去整齐划一的改造方式,这一版工作方案中提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内容采用“菜单式”,居民可以“点菜”。每个纳入整治范围的老旧小区,除了诸如抗震加固、节能改造、楼体外面线缆规整等基础类改造外,还可以根据业主意愿自选改造内容,如增设电梯、补建停车位、太阳能应用等。

“我们总结为六有:即组织实施有章法、整治内容有菜单、资金筹措有探索、长效管理有机制、审批流程有简化、项目实施有跟踪。”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根据披露数据,2017年至2020年,北京市累计确认396个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涉及住宅楼3301栋、居民31.5万户,居民调查满意度达到90%以上。具体看,这一轮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实现拆除违法建设4.5万平方米,节能改造353.42万平方米,楼体清洗粉刷241.2万平方米,绿化补建15.9万平方米,架空线入地管廊建设14.1万米等。

今年4月,七部门又联合印发了《2020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强调要做好前期准备,抓好过程管理,探索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后长效管理机制。部分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正在探索居民出一点、企业投一点、产权单位筹一点、补建设施收益一点、政府支持一点等“多个一点”方式的资金筹措模式。

“改造完后,还得推动促进老旧小区自我造血、有机更新,让老楼持续焕发活力。”

dalreal:直接拆了重新建不完了吗?车位没有绿化没有,有些房子60年代建的……破的都不成样子了……
我是狮狮狮狮狮子座__jinhyou:能不能给老旧小区按个电梯。。。坐标丰台东高地,院里老人也多,天天爬上爬下。
一只笑笑:好棒啊!快点轮到我家吧!希望有安全门,加装电梯,小区环境也好好整顿一下
小小田79:希望今后越来越多的地方可以建成越来越多的优质社区。
钟声如初:一个重点是加装电梯
岁月静好全靠胆小:吼吼我做梦都盼着能把我们楼顶装成尖顶的。每年夏天下雨就积水渗水。

未经老伴同意广州一老伯1元出售房屋给孙子 法院判无效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26日称,广州一名老伯未经老伴同意,以1元房款出售房屋给孙子,该院判无效。

据越秀法院介绍,梁老太和蔡老伯系夫妻,蔡小东是他们的孙子。2002年,蔡老伯购买了某房并将房屋登记至蔡老伯个人名下。2017年9月,蔡老伯与蔡小东签订《广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约定将上述房屋按整套出售并计价,房款总额为1元,随后将该房屋登记至蔡小东名下。梁老太得知此事后认为,当初购买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蔡老伯未经其同意擅自处分该房屋,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故起诉至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要求确认蔡老伯和蔡小东签订的《广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无效,蔡小东将涉案房屋的产权恢复登记至蔡老伯名下。

蔡老伯和蔡小东认为,蔡老伯是通过名为买卖、实为赠与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蔡小东,且蔡老伯在赠与房屋之前已同梁老太商量过。

越秀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房屋虽登记在蔡老伯个人名下,但该房屋购于梁老太和蔡老伯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故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梁老太和蔡老伯明确未选择其他财产制的情况下,双方对涉讼房屋应视为共同共有,即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现蔡老伯并无证据证明梁老太对其转让行为曾表示同意或作出追认,且蔡老伯将涉讼房屋仅以1元的交易价格转让给蔡小东,其行为显然不是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同时,蔡小东与蔡老伯均确认涉讼房屋的转让名为买卖、实为赠与,蔡老伯未经梁老太的同意将涉讼房屋赠与蔡小东并转移过户登记至蔡小东名下的行为,依法应属无效。

越秀法院称,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表明,除非另有约定,夫妻双方基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合法有效,双方均可平等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比如日常支出生活水电费、购买生活用品等,可自行决定;但对于处分家庭重大财产,譬如巨额存款、房屋等,则需经过平等协商后再确定。

本案中,蔡老伯未经老伴梁老太同意,私自处分属于二人共有的房产,损害了梁老太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规定,非基于日常生活需要、未经夫妻另一方同意而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属无效行为。

瓶子小满 : 一元怎么交易成功的,还过户了?
爱嗑瓜子儿的舒妞 : 好像看过法律讲堂类似案件,不知道是不是这个,老人二婚,抚养男方儿子长大后带的孙子,并将两人的一套小户型送给孙子结婚,自留一户养老,但孙子为置换大房子,说服爷爷私自赠与他并试图卖掉该房产及小户型,还让老人租房,故老太太寒心,觉得半生无私养大无血缘关系的孩子最终算计自己,遂起诉。
山妖龙:爷爷奶奶的财产给自己的孙子,这没什么不对的啊?不管啥时候这些不都是自己的孩子的么?都是一家人。除非这中间关系有啥曲折
念念11007:夫妻财产如果没有经过允许就转让给孙子,那是有考虑过其他孩子的孩子吗?法院处理很公正的。
冰冷蚊子 : 不都是一家人吗?怎么搞得这么复杂?

法拍房大打促销牌,捡多大便宜就可能有多大的坑

一年一度的购物狂欢节“双11”即将来临,在淘宝平台上,除了百家房企带着80万套房源参加促销活动外,拥有更低折扣的法拍房自然不会错过这班高速列车。近日,阿里拍卖频道不仅推出了“双11线上支付尾款返现”活动,与此同时,不限购住宅还打出了“不只7折”的口号,并推出了一批“1元起拍”的涉刑房产。而其中远低于市场价的法拍房,看上去虽然划算、诱人,但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消受的,等待买受人的,可能是一套确实不错的房子,也可能是一个大坑。

 “1元房产”付出的远远不止1元

今年7月,浙江高院制订《浙江省法院刑事案件涉案财物网络司法拍卖工作规程》,扩大刑事案件中可先行处置财物的范围,联合阿里网拍开发了刑事案件涉案财物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创造性地实行“一元起拍,一次拍定”的竞价规则,用以解决刑事涉案财物处置难、处置慢、变现率不高、执行到位率低等问题。即采用无保留价拍卖规则,实行“一元起拍,以拍定为原则”的处置规则,如无悔拍等特殊情况,只需进行一次拍卖即可成交。由此,1元“涉刑”房产开始在司法拍卖平台上高频度涌现,这些涉刑房产都会特别标注(刑)字,以区分其他法拍房,权利来源于司法裁定,房产与某些刑事案件相关联,比如,被执行人涉及刑事案件,或者房子本身出现过刑事案件。

而相比于普通的法拍房,“涉刑”房产所面临的瑕疵也更严重。比如,一栋位于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迎宾路8号的不动产,建筑面积106.2平方米,估值29.736万元,1元起拍,而标的所有人就是由于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导致该不动产被法院强制执行,而且,标的物还涉及违法、违章部分,其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拍卖成交后还需缴纳土地出让金,费用要由买受人先行垫付,法院明确表示不承担该标的瑕疵保证。也就是说,在买受人付出拍卖的对价之后,为成功过户,还将继续投入更多的成本。

不止于此,有些房子还存在被多家法院查封、重复抵押、未腾空、被占用、有优先购买人、共有权属、物业欠费等情形,每一项对于买受人来说,都是棘手的问题。比如,杭州市下城区武林国际公寓一套建筑面积为182.04平方米,评估价高达1365.8万元的“豪宅”,起拍价仅1元,但该房产就属于共有产权,被抵押,物业费还拖欠了近1.4万元。

同时,也有的房子面临着民俗方面的考量。比如,此前,杭州市江干区丁桥景园南苑成交的一套建筑面积约93平方米的法拍房,获得5万人围观,最终以总价222万元成交,这套房子在拍卖公告中就以红色字体标注房屋内部发生过命案。

地球vi量元素 : 想便宜又不麻烦,这等好事还是难遇到。不过拍卖之前,厘清有关所有,还是最关键
lanko:所以说,便宜没好货,千万不要贪便宜,给自己买了一堆麻烦
天微微:妈呀,前两天我妈妈还看到这个说想买呢,赶紧转发给她看。。
自由不如自在:法拍房也不是啥好房,要不然为啥被收走拍卖了呢,一定经历过一些凡人想不到的风风雨雨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_FAEpXUBjdFTv4tAsbrH.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