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今年7月1日起
新疆将对ETC用户
给予不少于5%车辆通行费
和ETC车辆无差别优惠
实行ETC用户积分机制等优惠政策
记者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了解到
自治区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暨大力推进ETC发展应用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在乌鲁木齐召开。
会上宣读了《自治区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和《自治区关于大力推进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工作方案》(简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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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
中明确了工作措施
要求加快建设和完善高速公路收费体系,明确了改造完成高速公路收费体系的具体时限;要求加快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推广应用,明确发行任务,把任务逐级分解到各地州市及兵团各师(市),从6月起扩大ETC安装服务网点,采取一切便利条件和措施为用户提供安装服务;要求加快修订完善法规政策,调整货车通行费计算方式,改称重收费为按车(轴)型收费,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出台ETC用户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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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
中明确指出
对全区公务车辆、社会车辆均实施ETC车载装置(OBU)免费安装。公务车辆7月30日前、社会车辆12月30日前基本完成安装工作。
公务车辆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及特种车辆(救护车、消防车、警车等)。
社会车辆包括客运车辆、租赁汽车、货车、私家车等。
从今年7月1日起,对ETC用户给予不少于5%车辆通行费和ETC车辆无差别优惠,实行ETC用户积分机制等优惠政策。
截至6月初,新疆已建成ETC车道394条、MTC(公路半自动车道收费系统)车道1334条,全区范围内高速公路基本实现ETC车道全覆盖,ETC卡发行量76万多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