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警讯丨超车有风险,变道需谨慎

2020-04-19   平安渝中

近日,渝中区菜袁路皮革市场附近发生一起因超车引发的事故,渝中区交巡警支队事故大队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处置。

案 例 回 顾

当日中午12时许,吴某驾车沿渝中区菜袁路往菜园坝方向行驶至皮革市场加油站路段时,与车辆右侧的摩托车发生擦碰,摩托车驾驶员倒地受轻伤。

吴某在超越该车道内前方行驶的摩托车时

因观察不足且当时没有超车条件

导致车辆右前侧与摩托车擦碰

摩托车驾驶员及车上乘车人受伤

两车均受损

经判定

吴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的规定,吴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渝中警方提醒

在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没有超车条件的情况下,车辆应依次有序行驶,切勿随意变道、超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