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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起,锦州市正式执行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第二轮药品降价政策也在今日零时启动实施,共涉及32个品种,平均降幅53%,最高降幅达93%。
涉及32个品种
我市第一轮药品降价政策于2019年12月15日零时起实施,涉及25个品种。从今年4月25日零时起又有一批药品大幅降价。此次执行降价政策的药品涉及32个品种,覆盖治疗领域更广,降价药品种类更多,且优惠力度大。其中,口服降糖药物包括阿卡波糖、格列美脲等;高血压用药包括奥美沙坦酯、坎地沙坦酯、吲达帕胺以及常用的阿奇霉素、甲硝唑、克林霉素、莫西沙星、头孢拉定等多个抗生素品种。同时,此次降价药品还包括部分抗癌药如紫杉醇、替吉奥、阿比特龙。
平均降幅53%
本次32个中选品种平均降价幅度达到53%,最高降幅达到93%。根据以往采购情况,预计我市年采购量约为1582万片/袋/支,可为患者节省医药费用1280万元。一些常用药降价明显,如阿卡波糖、格列美脲片降幅达90%以上。
第二批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使用范围为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和军队医疗机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可自愿参加。
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
为保障本次中选药品采购政策落地实施,锦州市医疗保障局制定了相应的配套政策:一是保障药品供应。医保经办机构与配送企业双方签订带量购销合同,企业必须按合同约定保障药品供应。二是确保及时回款。医保经办机构代医疗机构在30天内与配送企业直接结算药品采购款。三是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了严格的监测和考核制度,同时利用医药大数据平台,对各公立医疗机构实际采购情况、完成进度进行实时监测,确保降价药品质量和供应。
下一步,锦州市医疗保障局将继续跟进国家、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探索完善我市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机制,进一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附)第二批执行降价政策的32种药品(点击可看大图)
来源:锦州日报
文:董百惠 记者温旭东 图片来源网络
编辑:史悦 校对:田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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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ZFlhsHEBfwtFQPkdynp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