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延长!延期!税务总局发文通知!

2021-02-04   会计网

原标题:官宣!延长!延期!税务总局发文通知!

官宣!2021年2月征期延长,疫情期间部分减免政策延期?!

1、官宣,2月征期延长至23号

2021年2月征期延长7天,本月申报期截至2月23日,大家记得按时申报、纳税哦!

2、申报系统提示:对部分2020年到期的优惠政策,可继续按原政策文件享受优惠

电子税务局提示:对部分2020年底到期的税费优惠政策(不包括社会保险费),可暂按照原政策文件规定申报享受优惠(原减免性质代码可继续使用)。详细情况可咨询主管税务分局、税务所或者12366纳税服务热线。

那大家最关心的生活服务、公共交通运输等免征增值税的规定(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是否会延期?申报的时候是不是直接可以按免税申报?

比较遗憾的是:这个提示也没非常明确的指出具体延期的是哪个政策!因为2020年底到期的优惠政策很多,也包括去年疫情优惠政策。

下面这些都是2020年底到期

所以,生活服务、公共交通运输等免征增值税的规定是否延期,还要等正式文件。建议小伙伴们先不急着申报,毕竟2月征期截止时间延长至2月23日,等等看,万一等到了呢!

3、如果生活服务、公共交通运输等,免征增值税的规定延长,如何开票?

如果生活服务、公共交通运输等免征增值税的规定延长正式文件下来之后,如何开票?

比如如,A公司是一家餐饮企业,2021年1月按适用税率6%开了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金额合计100万,税率6万。

那如果生活服务业免税继续执行,可以直接按免税申报即可。

如果开带税率的发票,实际按免税申报了,申报表比对销售额和税额比对异常还是需要税务局审核通过。

如果开具了专票是没法享受免税的,这种情况要么放弃,要么把专票收回来。

来源:二哥税税念(作者:二哥),众智财税智库整理。内容仅供读者学习、交流之目的。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