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卖分是违法行为 广东这男子自食其果 被处行政拘留7日并罚款200元

2019-07-25     广东乡村振兴发布

近日,佛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处一起买卖分违法行为。

2019年6月27号10时20分,何某钊在佛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电子警察违法处理中心为彭某的车牌号为粤RR51*的小型汽车办理交通违法代记分8分,被窗口民警发现何某有买卖分嫌疑,于是传唤何某钊到佛冈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办案区作进一步调查。

经询问,何某钊与朋友在一起聊天时获知可以用自己的机动车驾驶证为他人办理交通违章从而获取经济报酬,于是何某钊找到某中介公司,中介公司员工提供了粤RR51*小型汽车的行驶证让何某办理交通违章,事成之后给予800元报酬。

何某钊以及该中介公司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目前,何某钊被公安机关依法处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200元。对该中介公司作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Y_ioKGwBmyVoG_1Zxam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