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城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进入“7・23”特大山体滑坡灾害区的通告
2019年7月23日21时20分,水城县鸡场镇坪地村岔沟组发生一起特大山体滑坡灾害(涉及箐头村纸厂组及上营村白沙组),经专家和现场指挥部对搜救现场进行综合分析,按程序报告批准后,滑坡灾害搜救工作于7月28日23时30分宣布结束。通过监测,专家研判滑坡灾害区域存在安全隐患,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水城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一切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未经批准擅自进入“7·23”特大山体滑坡灾害区范围内(防护网内)。
二、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意识,确保无关人员不进入滑坡灾害区范围内(防护网内)。
三、在滑坡灾害区周边的单位和群众应注意防范,并积极配合做好防灾避险工作,如发现异常,应及时上报。
四、水城县人民政府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对擅自进入灾害区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水城县人民政府
2019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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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视听凉都
编辑:叶子
审核:王智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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