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因个人账户收款被罚300万!7月起,公转私、私转私的注意

2020-06-15   俺搜塑讯

原标题:一公司因个人账户收款被罚300万!7月起,公转私、私转私的注意

目前有不少企业为了少缴税,就试图利用私人账户来“避税”。但随着国家税务稽查力度加大, 公司老板个人银行账户也纳入稽查范围,不再“安全”了!

刚刚,无锡市税务局发布通告,一公司因用个人银行卡收款未申报纳税, 构成偷税,被追缴税款及罚款800多万!

个人账户收款 被罚近300万

事情经过:

该公司2017年-2018年账外取得电动车及配件的销售货款,未申报纳税。

可以算出,该公司因个人卡收款未申报纳税,被追缴税款及罚款800多万!这是一个深刻的教训,告诫老板们,一定引以为鉴!

央行正式文件!个人收款迎来陌路

中国人民银行新近发布的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决定自2020年7月起,在河北省、浙江省和深圳市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

这标志着我国现金管理进入了新时代,经过学习,要点整理如下:

《通知》明确, 试点为期2年,先在河北省开展,再推广至浙江省、深圳市。

其中,落地实施阶段为2021年6月。 河北省自2020年7月起开始试点。浙江省、深圳市自2020年10月起开始试点。

在具体的试点中,央行要求管理金额起点须符合人民银行总行对起点金额以上业务笔数、金额在总业务量中比例要求,不影响个人、企业特别是个体工商户正常、合理的用现需要,对监测非常规大额用现行为有针对性,既避免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负担过重,又对客户的整体影响较小。

经试点行调研分析,各地对公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均为50万元, 对私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分别为河北省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

对于起点金额的考虑,央行解释称,大额现金管理金额起点是试点重要内容,既要保护合理用现需求,又要加强对可能存在偷逃税、逃避监管和不合理占用社会资源的“关键少数”现金交易的监测。

这里,告诫所有的化塑人们:不要再用个人银行账户隐藏公司收入少缴税款啦!

否则一旦被查,补缴税款是小事,还要缴大量的滞纳金和税务行政罚款,如果构成犯罪的,那可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且行且珍重吧!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化塑行业的资讯和行情,请私信回复“PC PA PP ABS PVC POM PMMA PE PS 塑料”获取帮助!或直接关注公众号今日塑价,了解更多行业内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