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家里休息的肖女士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家遮雨棚上会有一个人落下来。
近日,关于"广州男子从21楼坠下,落到6楼遮雨棚当场死亡"的事件有了新进展,广州法院做出二审判决,决定赔偿业主肖女士4万元。
事情发生于2018年3月11日中午,患有抑郁症的曾某因一些琐事,有了轻生的念头,就从自家的21楼窗台一跃而下。然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他落在了六楼业主的遮雨棚上,当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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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6楼的肖女士当时在家中休息,看到眼前的一幕吓坏了,随即打了报警电话。广州警方来到案发现场,据肖女士称,这是自己家休闲小花园的位置,装修有地砖、墙砖、栏杆等,还有洗衣机等家电,曾某的坠落,对其小花园里的设施造成了很大的伤害。
据曾某妻子张某称,当时自己和女儿女婿都在家,在丈夫跳楼时他们强烈制止,但还是在他们不注意的时候跳下去了,女婿曾试图施救,但还是没能挽回曾某。
面对这一"飞来横祸",肖女士称,此事已经对自己心理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加上小花园内设施的损害,还有房屋的贬值,她表示自己应该得到相应的赔偿。
为此,她向法院起诉,要求曾某家属赔偿精神抚慰金10万元,物件损失费5万元,房屋贬损费100万元,共计1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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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越秀法院一审时认为,对于肖女士提出的赔偿5万元财产损失费,因没有相应证据以及具体金额,因此,法院表示不予支持。
而关于肖女士提出的10万元精神抚慰金,法院则认为,此次坠楼事件造成了财产损失,但肖女士提出的精神抚慰金并不符合《侵权责任法》关于精神赔偿的规定,所以,法院仍决定,对于肖女士的请求不予支持。
对于肖女士提出的100万元房屋价值贬损费的请求,法院因其证据不足,同样作出不予支持的决定。
面对越秀法院的一审判决结果,肖女士表示不同意,于是上诉广州中级人民法院,想要为自己的损失讨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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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迎来二审,据曾某妻子称,丈夫的坠楼确实损坏了肖女士的遮雨棚,但她认为,肖女士对于案发平台没有合法的使用权,所以没有权利索要赔偿。
对此,法院表示,此案属于财产损失纠纷,结合肖女士受损物件的使用年限以及维修所需要的费用,法院决定,对于一审判决作出改判,曾某家属将赔偿肖女士财产损失费4万元。
综合金羊网、新闻晨报、青岛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