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滑县电(齐孝东)近日,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历经曲折,最终成功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因生意资金周转需要,睢某向朋友袁某借款一万元,到期后却以各种理由拖欠不还。后袁某诉至滑县法院,经调解,睢某偿还了6000元,下余4000元借款拒绝偿还,且躲债在外,无法与之取得联系。袁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院按照法律程序向睢某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失信被执行人风险告知书等法律文书,同时电话联系睢某,督促其还款,睢某表示自己在江西打工,保证于20天内偿还完毕借款。
20多天过去了,睢某并未守约。执行法官再次拨通电话敦促:“你怎么还没有履行义务?在外地打工,一个月也能挣4000块吧!”“对不起法官,现在工厂出现点问题,工资没有发放,我保证这个月底回老家专门解决案件。”睢某辩解道。因为案件标的较小,且睢某态度较好,执行法官愿意再给其一个机会。
6月4日,执行法官电话告诫睢某,如果其再不履行义务,将限制其高消费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要因为4000元让自己背负“老赖”的名声,也累及家人。睢某表示其绝不是想赖账,请求法官不要将自己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确实因为工资没有发下来,这个月挣够了钱肯定会履行。
7月10日,相约的一个月期限又到了,睢某依然没有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再次联系被执行人睢某:“因为你拒不履行义务,现在已经将你列入失信人名单。”睢某听后,表示其将于7月18日回家,履行还款义务。
7月18日,执行法官联系睢某,睢某称未买到18号的车票,买到了22号的车票。
7月22日,电话接通后,睢某说其正在火车上,23日上午到达滑县。
7月23日执行法官两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睢某,睢某说大巴车坏在了路上,晚上能到家,24日上午9时会准时出现在法院。
7月24日,睢某终于来到了法院,但表示现在没钱,需要缓缓才能偿还借款。执行法官对睢某彻底失去了信任,当即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听到睢某被拘留的消息,其家人慌了神,立刻筹集了钱,当天下午便全部履行。
多次启动财产查控程序,10余次电话敦促被执行人还款,对其采取失信与限高惩戒、拘留措施,虽然该借款纠纷案件标的额仅4000元,但执行法官丝毫没有懈怠,一如既往,大案小案一样干,全力以赴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