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龄30年的人,50岁就让内退,这样的做法合理吗?

2019-09-01   懂社保

对于一个工龄达到30年,今年到达50周岁的人群,如果自己作为男性没有到达正常的法定退休年龄的话,那么企业单位的内退是可以的,这个内退是企业单位的内部规定,它不受法律的任何约束,只要是在内退以后所在的企业单位正常承担自己的社保待遇,那么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的。

但是我们都知道,当一个人在内退以后,所得到的实际收入,肯定是要远远低于自己在岗期间的实际收入,比如说自己在岗期间的实际收入能够拿到8000元,那么由于在内退之后,自己所获得的实际收入可能只有2000块钱。所以说形成了一个明显的差距,当然这也就是很多人不愿意内退的一个主要原因,因为自己的实际待遇受到了一个极大的影响。

但是内退是企业单位的内部规定,如果说你所在的企业单位非得要让你内退,那么是无可厚非的,因为企业单位有这样的权力可以让自己的员工来进行内退,这个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内退并不意味着解除劳动合同,所以说在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下,那么作为企业单位来说,还是要依法承担员工五险一金的待遇,所以你在享受这个基本生活费的同时,那么五险一金的待遇还是由原工作单位来给你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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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内退对自己来说未尝不见得是一件坏事情,虽然说自己拿到的实际收入比起在岗期间的工资收入要低了不少,但毕竟时间是自己的了,所以说在这段时间之内,如果觉得自己的收入低,那么我们可以额外的去寻找一份工作继续来让自己实现一个额外的收入,那么这样一来的话,那么就会弥补自己在岗期间收入的不足,也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因为本身你的个人社保是由原工作单位来承担的,所以说你只能够以劳务的形式来参加工作,相对来说这样的企业单位一般情况下是比较欢迎这样的人员的,因为一方面可以降低所在用工单位的一个用工成本,因为它毕竟不用承担员工的社保待遇了,另一方面可以额外增加自己的一个实际收入,可以有效的帮助自己由于在内退以后收入不足的一个问题。

所以说内退这个问题是合理合法的,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当然,一般情况下内退多半是来源于一些大型的国有企业,这些国有企业,尤其是一线艰苦工人的岗位,他们才会有内退的待遇,除此之外,内退的待遇相对来说是比较少的,因为内退对于一个企业单位来说,它是有很大的一个负担的,因为这名员工已经不再给自己的企业创造价值,但是还是要承担员工的一些待遇,所以说企业的成本是很大的,他是不愿意让自己的员工来内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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