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月明 记者杨晓伟)今年是我市三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收官之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项攻坚任务面临巨大压力。近日,锦州市政府会同各县(市)区及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保护中心等相关部门专题研究部署工作重点,明确指标任务,压实攻坚责任,严肃督查问责,从切实打好生态环境问题歼灭战入手,确保在水和大气治理上取得决战决胜。
在水污染防治方面,着重做好河流断面考核。抓好新建6万吨凌河污水处理厂、凌海铁北、金城及城南污水处理厂、扩建松山南站污水处理厂和大虎山污水处理厂等重点项目,要求尽早完工、尽早投运、尽早见效,以解决污水处理能力不足和污水溢流问题;加强现有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确保稳定达标;加强对重点污染源治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大对重点排污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农业面源、河道垃圾等污染源进行监管,集中整治入河排污口,加强水污染执法检查。同时,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落实好《辽宁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实施方案》相关工作内容,突出抓好完成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专项应急预案制定工作,抓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况专项审计所提出问题的整改。另外,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加强调度,统筹协调,指导和督促各牵头部门认真落实好各项任务,圆满实现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目标。
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依据《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明确2020年全市燃煤锅炉整改任务,公布《确定城市建成区2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任务清单》和《大气重点区域(国控子站)污染源清单》。今年,全市涉及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整改任务燃煤锅炉共计101台,应于10月底前完成限值排放改造,大气污染物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其中包含建成区2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21台,应于10月底前拆除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