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手机拒还被刑拘,不断强调手机是她“捡”的

2019-10-15   广元本地资讯

南京一女子在商场里捡手机拒还,失主只能无奈报警,民警称女子的行为已触犯法律,她因涉嫌盗窃被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016年6月28日上午11点左右,陆女士在南京某商场购物结账后,手机落在了收银台。两分钟后她返回寻找,发现手机已经丢失了,被排在她身后的一名姓陈的女子放回包里。

在商场工作人员的帮助下,陆女士找到陈某的联系方式,并给对方打电话说明来意。然而,陈某在电话中态度强硬,理直气壮地讲谁捡到手机就归谁,并表示想要回手机就自己来取。

陆女士和陈某在电话中发生争执,因为对方拾取手机拒不归还,陆女士只好报警求助,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夫子庙派出所民警随后给陈某打电话,让她归还手机。

电话中,陈某不断强调手机是她“捡”的,民警严肃地警告她,蓄意占有他人遗忘物也算盗窃,她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警方将依法进行处理。

当天晚上,迫于压力陈某来到夫子庙派出所归还手机,但她蓄意占有他人遗忘物的行为已违反法律。

最终,警方依法对陈某实施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