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五原县疫情防控不力有关人员追责问责情况的通报

2020-01-31     巴彦淖尔新闻




1月29日,五原县纪委监委督查组在督查中发现,五原县内部分小区出入车辆、人员无任何管理,也没有设立体温检测点等管控缺失问题,经核实此项任务归县物业管理办承担,物业办主任姚毅承认存在以上问题。1月30日,五原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督查组发现,五原县祥和小区居住的武汉回归人员苗某某于1月29日下午18时自驾车擅自到胜丰镇美丰村亲属家住宿,30日上午村干部发现外来人员劝返时,遇到督查组进村督查,经督查组调查核实,负责监控祥和小区责任的社区服务中心主任马嘉骏、具体监控人员社区支部书记董志勇、干部韩玲霞对此毫不知情。

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五原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人履职不力和不作为、慢作为问题进行追责问责:

免去马家骏同志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党工委书记(正科级)职务;

免去姚毅同志供热与物业监管办公室主任(正科级)职务。

其它相关责任人,五原县纪委监委将继续深入调查,严肃追究责任。

中共巴彦淖尔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巴彦淖尔市监察委员会

2020 年 1 月31日

来源:清风巴彦淖尔

编辑:屈加曼

校对:刘曼容 徐嫣璐

审核:马若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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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XGNO_G8BjYh_GJGVBZg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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