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报!广西多名党员干部被查处【第1007期】

2019-10-09   钦南检察

始终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

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近日

广西通报一批

违纪违法问题及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柳州市融安县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原副县长,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原局长韦汝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柳州市委批准,柳州市纪委监委对融安县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原副县长,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原局长韦汝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韦汝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用公款购买赠送礼品;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充当涉赌等犯罪分子“保护伞”,涉嫌受贿犯罪。

韦汝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纪法观念淡薄,宗旨意识缺失,道德败坏,执法犯法,不知敬畏,且在十八大后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柳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韦汝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案款物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崇左市大新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冯天甫接受监察调查

据凭祥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根据崇左市监委指定管辖,凭祥市监委对崇左市大新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冯天甫涉嫌严重违法问题进行监察调查。

桂林市人民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刘桂勇、器械科科长林涛接受审查调查

据桂林市纪委监委消息:桂林市人民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刘桂勇、器械科科长林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南宁市曝光一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马山县永州镇三村村委主任黄涛收取危房改造户好处费问题。2012年至2015年,黄涛在协助永州镇政府开展危房改造工作中,违反群众纪律,先后收取农户黄某佳、黄某利、黄某祝、黄某明和黄某连等5户共计5500元好处费,所收财物全部用于个人生活开支。2019年2月,黄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全部退还群众。

玉林市通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陆川县古城镇八角村主任李家先伙同他人开设赌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以及非法占有农村低保金问题。2012年3月至2016年1月,李家先利用其担任古城镇八角村主任职务的影响,目无法纪、胡作非为,伙同他人在其担任村主任的村屯内开设赌场,为其参股的赌场提供庇护。同时为了该赌场违法犯罪活动不被公安机关查处,李家先按月送给国家有关工作人员(另案处理)“好处费”,从而为其开设的赌场提供保护。另外,李家先在协助政府办理农村低保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为其亲属谋得2011年1月至2014年6月的农村低保金共计10016元。2019年9月,李家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责令辞职,其涉嫌行贿犯罪的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北流市山围镇甘竹村副主任刘汉伟侵占低保户低保金问题。2012年,刘汉伟私下协调本村低保户刘某芳分出两个名额的低保金交给另一个较为困难家庭的低保户使用。2012年至2015年期间,刘某芳共交给刘汉伟低保金4784元,刘汉伟将其中的3384元交给本村另一低保户刘某波使用,剩余的1400元被刘汉伟占为己有,用于个人日常生活开支。2019年6月,刘汉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占有的低保金4784元已退还给刘某芳。

河池市通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乙圩乡果好村民委副主任、党总支部副书记覃广工作失职失责问题。2013年,覃广在乙圩乡担任果好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审核农户覃某某提交的农村五保户待遇相关申请材料时,明知覃某某不符合条件,但仍盖章同意其申请,导致覃某某违规获得11070元民政五保救助金,造成民政资金损失。2019年4月,覃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农户覃某某违规获得的民政五保救助金给予以追缴。

2、共和乡共和村党总支副书记、村民委主任黄彩连侵占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5年,黄彩连在担任共和乡共和村党总支副书记、村民委主任期间,在已建有一间三层平房的情况,仍提供虚假材料,并以其儿子名义申请危房改造指标,违规获得补助资金18582元。2019年4月,黄彩连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规获得的危改补助资金给予以追缴。

3、甲篆镇百马村原党支部书记杨胜烈、原村民委委员杨灵在实施农村低保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0年,甲篆镇百马村甘水屯杨荣深户3人开始享受农村低保,分别为户主杨荣深、母亲黄乜社、妹妹杨彩娴(2008年外嫁,2018年将户籍迁出)。2011年11月,杨彩娴被巴马县百林乡卫生院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正式领取国家财政工资,该户不再符合农村低保享受条件。但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杨胜烈、村民委委员杨灵在开展农村低保“一年一审核,一年一评议”活动中,审核把关不细不严,没有根据杨荣深户的家庭成员结构变化及时上报停发手续,造成杨荣深户于2013年3月至2016年2月期间违规领取农村低保补助金共13593.00元,其中杨彩娴个人违规领取4531.00元,造成国家资金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2019年9月,杨胜烈、杨灵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下坳镇隆荣村原党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刘祚分在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勾选工作中不认真履职问题。2016年8月,刘祚分时任下坳镇隆荣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没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严格审核把关,在上报隆荣村易地扶贫搬迁到下坳镇车家庄安置新区时,明知隆荣村龙乱队刘某勋已于2016年1月获得农民进城创业园第四期安置房一套79.16平方米,在村委会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勾选及审核会议上没有提出异议,同意其申报,导致不符合易地扶贫搬迁条件的刘某勋户获得下坳镇车家庄易地安置新区一套安置房,2019年5月,刘祚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所得安置房已退回。

5、东庙乡弄棉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主任韦福田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问题。东庙乡弄棉村弄乃队韦某菊户2015年之前已建有两间两层的稳固住房,2015年韦某菊向弄棉村委申请危房改造指标,弄棉村委主任韦福田仍在该户提交的危房改造申请材料上签字认可,导致韦某菊户违规获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其行为已构成工作失职错误。2019年5月,韦福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百色市通报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1、百色市百林林场原党总支部书记黄耀庚、场长骆荣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黄耀庚在2013年至2016年任百色市百林林场党总支部书记、百林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项目业主评委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承建公司承揽百林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提供便利,非法收受承建公司送给的钱款共计45万元人民币;骆荣泰于2014年至2017年任百色市百林林场场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招投标、工程款拨付、临时占用林地、木材购销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钱款共计65万元人民币。2019年8月,黄耀庚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骆荣泰受到开除公职处分,两人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德保县东凌镇人民政府副主任科员、民政助理黄安用在民政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黄安用在2016年3月至2018年3月任德保县东凌镇人民政府副主任科员、民政助理期间,在负责东凌镇民政各项工作中,没有认真组织开展民政对象摸底排查工作,未能全面掌握本辖区内民政对象自然死亡人员信息,致使该镇130名民政对象死亡后没有及时收集上报德保县民政局进行核减并继续发放高龄补贴、老兵补贴、低保金、特困供养金等民政补助共计87118元。2019年7月,黄安用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3、右江区百城街道民政办原主任黄安其违规收取“辛苦费”问题。2011年,时任百城街道民政办主任黄安其,在帮助六苜村和东笋社区19户群众办理危房改造手续和1户群众办理医疗报销过程中,违规收取群众“辛苦费”共计12600元。2019年9月,黄安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右江区百城街道六苜村村委会原副主任莫日华违规收取“辛苦费”问题。2011年,时任百城街道六苜村村委会主任莫日华,负责六苜村危改工作,在帮助危改户办理危房改造手续的过程中,与时任百城街道民政办主任黄安其违规收取12户危改户“辛苦费”共计5000元。2019年9月,莫日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来源:各地纪检监察网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微讲堂

9 则

重点学习的两本书是什么?

《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

10 则

党的自我革命四个统一分别是?

坚持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和解决党内问题相统一,坚持守正和创新相统一,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统一,坚持组织推动和个人主动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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