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事迹】
刘淑芬,女,1950年出生,中共党员。曾任原正大街道军政社区、文化社区、文政园社区书记,退休后负责原正大街道关工委工作。被评为“凌河区优秀团干部”“凌河区经济工作先进工作者”“凌河区社会综治先进个人”“凌河区优秀妇女干部”“凌河区优秀共产党员”“凌河区关心下一代先进个人”“锦州市关心下一代先进个人”“辽宁省关心下一代优秀义务监督员”等光荣称号。2018年,被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评为“辽宁好人·身边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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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石桥子街道(原正大街道)人们总会看到一个忙碌的身影,她全身心的投入到社区工作中去,热心为居民服务,曾经作为社区书记,她始终用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岗位中勤勉上进,2013年,刘淑芬从社区退休后,她不遗余力地发挥余热,选择默默奉献,一直义务坚守在街道关工委的工作岗位上,把自己的工作当成党和人民交给她的一份神圣而光荣的使命。
她认为及时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倾听群众心声、关心群众困难,是党员的“必修课”。每逢春节,她组织辖区居民到光荣院看望慰问革命前辈,给生活在那里的老人们表演节目、献上节日礼物,与老人们共度新春佳节。77岁退休教师杨琛璧身患肺癌晚期,刘淑芬多次到其家中,关注老人的身体恢复情况。刘淑芬将杨老师情况反映给社区,教师节前夕,刘淑芬和社区工作人员一同走访慰问杨教师,为他送去鲜花和慰问品,老人非常感动,并真诚的感谢刘淑芬和社区一直以来对他的关心和照顾。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的未来,刘淑芬在关工委负责关心下一代工作多年,非常注重青少年德育教育工作。她经常组织辖区内青少年开展“温暖小家庭、和谐大家庭”爱心活动,带领孩子们为社区行动不便的老人打扫房间卫生,发扬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她收集雷锋事迹,每年3月5日学雷锋纪念日,都要组织军政社区和正大社区的孩子们,给他们讲述雷锋的故事,弘扬雷锋精神,激励孩子们从小树立向雷锋同志学习的志向,弘扬奉献社会的正能量。针对辖区内青少年和他们的家长,她组织举办家教家风系列讲座活动,倡导文明家风,传播家教理念。
【荣誉证书】
莫道桑榆晚,微霞尚满天。作为一名退休老党员,她始终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埋头苦干,忘我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谱写着不平凡的事业,始终保持着共产党员优秀本色,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的信念始终如一,真正诠释了“退而不休乐奉献,最美不过夕阳红”,尽力发挥着自己的光和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