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工资、工程保证金、工程款被拖欠,湖北一施工队遭遇维权难!

2020-07-09   今报洛阳

原标题:工人工资、工程保证金、工程款被拖欠,湖北一施工队遭遇维权难!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弯继伟 /文 李书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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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十堰包工头费华鑫等三人向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投诉,去年年底承建栾卢高速马驹、仓房隧道开挖工程,工人春节回家过年,受疫情影响,节后未能及时复工, 4月返回工地时,发现自己已经被“清退”。工人欠发的工资、工程保证金、工程款等款项讨要无果。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

【1】达成口头协议接工程,交了90万保证金

费华鑫,今年43岁,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人,常年带着施工队在外接工程。 201911月,经老乡介绍,他和合伙人冯显运、赵源结识了包工头潘建,双方多次见面沟通后,达成口头合作协议,费华鑫从潘建手里承接了在建的栾卢高速马驹、仓房隧道开挖工程,随后并向其支付 90万元保证金。

“马驹、仓房隧道工程发包方是中铁二十三局,当时潘建手里拿着和中铁二十三局的合同,去工地上看了几次后,就没多想,交了钱。”费华鑫说。

查阅资料显示,在建的栾卢高速起点在洛阳市栾川县,途径栾川县庙子镇、石庙镇、陶湾镇、叫河镇和三门峡市卢氏县汤河乡、横涧乡,终点位于卢氏县。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栾卢高速第四标段。马驹、仓房隧道项目工地正处在叫河镇。

费华鑫说,达成口头协议后,他们三人组织工人、机械设备进驻项目工地,12月 1日,正式开始施工。

此前由费华鑫他们开通的马驹隧道的一段施工盘山路,现在路面已铺上了水泥

【2】疫情影响未能如期复工,再返工地已被“清退”

“年前干了一段时间后,现场出了点问题,隧道没法开挖,加上临近春节,我们和潘建商定后,给工人放了年假,约定年后 28日返场继续作业。”费华鑫说,工人们回家时,潘建承诺工资如数转账,但工人们只收到了 10天的工资。

受疫情影响,费华鑫的施工队未能如期返回工地施工。直到4月初,费华鑫等三人才从湖北老家返回栾川。可到工地后,他们却发现另外一支施工队正在施工,同时,他们的机械设备有的被移离现场,有的正在被使用。

费华鑫他们看到自己新购置的钢筋加工设备被强行使用,十分不解

4月到现在,关于被清退一事,我们一直在找潘建和中铁二十三局栾卢高速项目部讨说法,同时要求支付工人工资、工程款,协商设备使用、清退赔偿,返还保证金,但没有结果。”费华鑫说。

费华鑫气愤地表示,他们放在库房里的施工设备被中铁二十三局项目部擅自使用

【3】包工头潘建:身在外地,月底见面协商

事情是否如费华鑫所述?7月 6日,记者就此事进行采访。当日上午,记者驱车来到栾川县核实情况,在马驹隧道项目工地,记者看到十几个工人正在施工。

“这些机械设备都是前期我们带来的,有的被用的没油了,扔到那里,仓库里还有不少设备他们都还在用。”费华鑫指着隧道口不远处一台空压机说。

一位现场施工技术人员告诉记者,工地3月底已经复工,现在的施工工人是中铁二十三局自己的施工队。

费华鑫他们春节前新购置的施工设备被中铁二十三局项目部强行使用

对于眼前的一切,费华鑫很无奈,他说,既然被清退已成事实,希望尽快解决工人工资、工程款、工程保证金等问题,以尽量减少损失。

看到自己此前施工的工程,费华鑫他们一脸无奈

随后,记者联系潘建核实情况,他说,费华鑫是他通过中间人认识的,隧道工程是他和费华鑫等人一起做的,当初费华鑫来找了很多次,才让他干的这个活儿,费华鑫来之前,还有一个施工队在此施工,施工队负责人和费华鑫是老乡,收取的90万元,一部分用于给前一个工程队结算了,前期工程队走之后,费华鑫才进场干的活儿,“他们年后过不来施工,项目部也着急”。

对于其他问题,潘建称自己身在外地,“事情电话说不清楚”,月底会和费华鑫见面协商解决此事,挂断了电话。

【4】项目部:潘建“违法转包”工程,问题需自行解决

费华鑫认为,虽然他们是和潘建达成的合作,却是在中铁二十三局项目工地上干的活儿,项目部应该帮忙解决问题,况且机械设备都还留在工地上。

中午11点多,记者来到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栾卢高速公路四标项目经理部,项目部党工委书记史战锋表示,中铁二十三局与四川正恒建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有合作,马驹、仓房隧道工程包含其中,但该公司的工程委托负责人潘建私下将工程进行“违法转包”,项目部发现后,正在进行核实,将进行起诉,解除合作关系,追究法律责任。

该项目部副经理裴换营表示,费华鑫等人是从潘建手中承接的工程,并没有和中铁二十三局有直接合作关系,双方出了问题,还需自行解决。

【5】律师:无合同导致维权难,协商不成可起诉

当天下午,费华鑫等人将此事反映到栾川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表示,讨要工人工资,需提供具体证明材料,以及工人代表到场,工作人员会尽快进行核实立案,帮助讨要工资,至于工程款、工程保证金等款项讨要,还需诉诸法律。

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少春律师分析认为,由于施工队法律意识和证据意识的缺乏,没有签订书面工程分包合同,导致后期维权困难。工程保证金可根据双方当初约定进行返还,至于工程款问题,因工程并未实际完工,且已由第三方进行施工,对于实际工程量双方可能存在争议,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起诉解决;设备使用与赔偿问题也是如此。

主编 :郭 帅

审核 :李 亚 林

责编 :王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