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一涉黑案在红安开庭审理 30人受审

2019-08-14   掌上黄冈

8月12日8时30分,红安法院第六审判庭座无虚席,姜某等30 人涉黑案在此开庭审理。据悉,该案是黄冈市扫黑办指定红安县审查起诉并审理的涉黑案,是目前为止我市涉案人数最多,影响最大的黑社会性质犯罪案

姜某,男,现年49岁,浠水县人,其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犯罪案2018年由黄冈市公安局立案侦查,2018年11月19日移送红安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今年5月24日红安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非法采矿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等8项罪名向红安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红安县人民法院于6月3日立案。

庄严的审判庭里,红安法院3名审判员、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7 人合议庭审理该案,红安县检察院派出6 名公诉员出庭支持公诉,29 名律师出庭辩护。黄冈市委政法委、市扫黑办、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领导来到审判一线指导。红安法院院长石卫国、县检察院检察长肖志飞及县委政法委、县扫黑办、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参与庭审现场协调。姜某案侦查专案组、全市人行系统代表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政法干警和被告人家属等200 多人旁听庭审。庭审全程录音录像。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姜华多次参与赌博活动,为索要赌资,邀约同伙对他人实施非法拘禁,在浠水县产生一定恶名。为聚敛钱财,姜华伙同他人于2006年成立浠水县州扬公司。2007年10 月起,姜华通过该组织形成的强势地位和影响,以州扬公司“ 买断”长江浠水县兰溪水域、巴河水域经营权为由,强行要求两地水域从事黄砂经营的业主加入州扬公司,从中非法收取“ 管理费”,并通过威胁滋扰、打砸不愿交费业主的经营设备,禁止其生产经营,逐渐形成了以姜华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庭审将持续3天,至8月14日结束。为保证庭审安全,在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统一协调指挥下,由全市11 家法院抽调囚车11 台,司法警察91 人参与押解,并首次启用全方位监控系统,实现庭审监控系统和安保系统的无缝衔接,全面实时精确查看交通、提押、庭审以及安保等各个方面的运行情况。

鄂东晚报全媒体(记者何国顺 通讯员程顺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