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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一早,一段踹人的视频在网上火了。
视频显示,一个女孩嚼着口香糖,走在一位疑似那英的女子前面,拍摄自己和她同框的视频,笑容得意。
而她身后女子神情不悦,随后飞踹了她一脚,还喊了一句:“别拍我!”
女孩一个趔趄,差点倒下去,但自知理亏,没有多说。
视频曝光后,在网上引发广泛议论。
在很多人指出踹人不对时,也有更多人表示理解:“偷拍太可恶了,也难怪被偷拍的人脾气火爆。”
试想一下,如果你正好好在路上走着,忽然前面有人高高举起手机,对着你一通乱拍。
不要说明星,就算是普通人,被人这样肆无忌惮的偷拍,也会发怒。
无独有偶,最近也有网友上传了一段演员文章怒砸手机的视频。
视频里,文章一边怒骂,一边走向拍摄者的镜头,然后用一部白色手机砸了过来,看起来情绪有些失控。
他身边的工作人员也对着镜头大声斥责:“能不能别拍了!”
显然,这又是一起未经允许的拍摄,而且因为在拍戏现场,很可能导致新戏内容流出。
不知道为什么,大多数人都知道,在不被允许的情况下,不要随便拿别人东西,这很不礼貌。
但有些人却不知道,在不被允许的情况下,把镜头对准偷拍别人,和擅自拿乱拿东西一样不礼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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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喜欢被偷拍。
可是明星被偷拍,却已经成为常态。
郑爽当年和胡彦斌谈恋爱,在室内搂抱,忘记拉帘子,第二天照片就火遍全网。
周一围和女助理喝了一口奶茶,第二天就登上了头条。
人们都在讨论郑爽如何,周一围如何,而那个偷拍者,却藏在镜头后面,仿佛没有任何过错。
有人说:“明星是公众人物,就应该被拍,就算别人把手机怼你脸上,你也不能有脾气”
对不起,从来没有这样的说法。
2017年,林志玲和言承旭在家中约会被偷拍,林志玲起诉偷拍者,获赔18万。
美国一位名叫安德鲁斯的体育女主播,在酒店被狗仔跟踪偷拍,起诉之后,狗仔被判30个月的牢狱之灾。
但女主播并不满足,随后又起诉了酒店,因为酒店工作人员满足了狗仔想在入住她隔壁的请求,而没有告知她。
提起这段被偷拍的经历,女主播哭得梨花带雨:“这些困扰几乎每天都在我的生活中出现,总有人不停地发视频和发照片给我,我都快崩溃了……”
最终,她获得了折合人民币3.5亿的赔偿。
明星也是人,也有独立的人格和尊严,没有任何一个条款默认,明星是可以被随意偷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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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明星之外,我们普通人,也常常生活在不可知的镜头之内。
这些镜头,可能在酒店,在浴室,在试衣间,或者任何一个你想象不到的地方。
它们伪装的样子也很好。
有时候,它们看起来是路由器、遥控器或充电器。
有时候,他们看起来是一盏灯,一个插座。
有时候,它们只是房顶上一个不起眼的小点。
这些和针孔一般大小的偷拍设备,在某宝上被公开售卖。
镜头无处不在,偷拍也无处不在。
广西一个还在上学的女孩,在自己家被偷拍三年。
偷拍者甚至很嚣张地把照片和视频发给她看,并得意洋洋。
西南某高校一名女生正在教室里上自习,忽然座位底下闪光灯一亮,她被拍了裙底。
一个25岁的女孩子,在出租房里发现摄像头,而安装的人竟然是房东。
她的私生活已经被偷窥了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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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看微博有人记录。
一个女生在公共浴室的更衣间,毫无顾忌地和男性视频通话,旁边都是在换衣服的女同学。
几个学姐发现后,冲上去给她上了一课,当场教她怎样做人。
未经允许的摄像头,就像枪口一样有杀伤力,不应该对准任何人。
节目《和陌生人说话》,采访过一个叫王晶晶的女孩。
她曾在年少时,因为别人造谣,遭遇了校园暴力,只能中途休学,到外地打工。
没想到,一个女生忽然加她好友,说:“我觉得你人不错,想和你交朋友。”
面对这份难得的友谊,王晶晶喜出望外,请她吃饭,给她买衣服。
她却不知道,这个女孩在跟她交往的过程中,一直偷拍她的照片,在网上直播,给那些曾经霸凌她的人看。
事后,王晶晶说:“我原谅了那个假装做我朋友,偷拍我照片在网上传播的女生。”
“可是我这样的人,不抑郁都难。”
所以,别再对那些被偷拍者说:“不就是被人拍几张照片吗,又不会掉块肉,有什么了不起?”
更不要苛责他们面对偷拍者,难以抑制的怒火。
被偷拍的人,不是心胸狭隘,不肯原谅,而是难以原谅。就算他们勉强压住怒火,留给自己的也是无穷无尽的抑郁。
偷拍,偷走的是一个人捍卫个人主权的尊严。
它比偷盗更可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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