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动车引发的交通案例越来越多,但是遇到如此不服判决的人还真不常见。石家庄市的小余正在路上骑着电动车送外卖,忽然前方的三轮车右转,由于两辆车之间的距离太近,小余避让不及,被三轮车别倒,不仅外卖洒了不说,自己的腿也摔到地上造成了擦伤!可前面的三轮车丝毫没有停车的意思,反而继续拐弯前进,直到周围人帮忙喊住才下了车!
骑三轮车的是一对老人,不知是怕被讹还是害怕,老人不仅不承认自己突然拐弯的错误,反而说是小余开的太快撞上了他!而同行的老太也说,现在老爷子头有点晕!外卖员应该赔偿他们。双方无法达成协商,叫来了外卖管理人员和交警处理。
老人口称自己拐弯的时候看了后方来车,交警通过调查监控发现,老人并注意后方来车而是直接右拐,才导致小余受伤,并且,两车存在距离过近的问题,交警判老人全责后!老人不服,和交警吵了起来!坚持称“是他撞的我!我没有撞到他!他就是个皮外伤,坚持要拍片,不是讹我们吗?”最后经过多番调解,老人终于同意赔偿小余200快钱。
此交通事故造成的伤亡并不严重,民警的调解也算得当,然而此次事故引发的思考却是值得关注的。不知大家和我有没有相同的感受,尤其是自己步行的时候,特别怕碰到电动车,现在街边还有很多老人用三轮车拉人,每次看到这种车我都很害怕,担心自己被撞哈!(步入中年胆子比较小!)部分老人开车不仅无视所有红路灯,甚至不管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想去哪里去哪里!反正出事了自己也没有钱赔偿,仗着自己年纪大别人也不会怎么为难自己的态度横冲直撞!国家一直在管控这方面的秩序,但是一直很难落实下去。
第二,就是电动车安全距离的问题,按照国家规定,电动车时速不可以超过20公里/每小时,并且两车之间安全距离至少保持在6.93米以上!当然现在人最低速可能痘都达到了规定时速。各地针对电动车超速带来的交通隐患问题也是想了很多对策,但是都难以做到很好的控制!根据历年的统计数据,涉及电动车事故的交通案例占全部交通事故的近1/3。我个人认为,针对电动车的管控,还有很长的一条路要走,不仅需要加强电动车交通事故的处罚,同时也要对电动车出行行为规范进行严格把控!作为行人,更要从自身去规范行为,遵守交通规则,树立安全意识。
电动车设计的初衷是为了方便大家,同时也是相比摩托车更加安全更加环保的出行工具,但是渐渐却成为妨碍交通的一种东西,说到底还是我们每个人的原因,在科技飞速发展的同时,道德思想没有跟上发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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