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莲藕引发争端,成都调解员如何化解矛盾纠纷?

2020-03-30   四川政法声音

近日, 成都市公安局双流分局航空港派出所调解室内,市民全某和张某相对而坐,两人为了订购的一批莲藕争论不休。“两位先不要吵了,我们一个一个把自己的诉求说清楚,争取今天把这个疙瘩解开好吧?”调解员周世民是四川大学法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安抚了当事人的情绪,周世民掏出了笔记本。

原来,全某是成都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的一名商家。3月初,全某在安徽省怀远县订购了一批莲藕,16日下午,承运人张某将其订购的莲藕运到了全某的经营场所。全某的儿子陈某对该批次莲藕进行检查,陈某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少莲藕发生了损害,遂要求张某赔偿其莲藕的损失。

“从安徽运到成都,上千公里路程,汽车在运输途中发生颠簸,有部分损害完全属于正常,不应由我来赔偿。”张某表示不肯赔偿。对于张某的态度,全某很不高兴:“以前我们也收到了从比较远的外地送来的蔬菜,虽然会有损害,但都没有坏这么多。”在全某看来,张某态度恶劣,造成莲藕损害这么多还如此强词夺理,“必须要求损害部分全部赔偿。”

“大家都不容易,没必要闹翻,如果非要法庭上见,不仅要花钱,也要浪费你们各自的时间。”周世民让他们联系供货商,共同协商解决莲藕损失的赔偿事宜。经过多方调解和协商,全某认为其莲藕的损害尚在其能够接受的程度范围内,同时供货商也愿意适当降低该批莲藕的价款。在估算其损失后,考虑张某的运输成本和工作劳累,全某不再要求张陈赔偿莲藕的损失。几个小时的调解后,当事双方在调解笔录上签字捺印后,一起走出调解室。

这样的调解,在航空港派出所还有很多。辖区内的成都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是成都最大的“菜篮子”,商户达2000余家,日均人流量4万余人。商户、顾客彼此之间或与市场管理人员争执等情况时有发生,再加上买卖货物纠纷等矛盾纠纷,警情较多。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前化解矛盾纠纷,派出所依托辖区高校资源优势,联动司法所,聘请7名四川大学法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为“人民调解员”,对治安纠纷、民事纠纷及时参与劝导、调解。

去年3月以来,“人民调解员”成功调解各类纠纷1180余件,未出现一起民转刑案件。疫情期间,按照“处早处小”原则对涉及市场的矛盾纠纷进行“日清日结”,共调处各类纠纷20余件,未发生因调处不当导致矛盾升级或引发案事件的情况。

目前,双流区公安分局已经与四川大学法学院签署《警校合作协议》,其余15个派出所将根据警情情况,提出“人民调解员”需求数,由校方推荐法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