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4月29日讯 (记者 马志亚 通讯员 裴海涛)“为啥砸坏车玻璃后就偷走一包纸巾”,“因为我想上厕所没带纸”,这是一名盗窃嫌疑人给出奇葩作案理由。4月29日,徐州警方对一名系列盗窃案嫌疑人作出刑事拘留决定,该嫌疑人不仅作案“随意”——从不事前计划,想起来就偷。作案后的生活也相当“随意”——得手了,立马住宾馆,胡吃海喝;没得手,就睡桥洞,不吃饭。
指认现场
今年4月11日下午4时许,徐州公安局大龙湖分局民警接辖区居民报警称,一辆白色奔驰SUV当天下午停在路边,车主返回时,发现副驾驶室玻璃被砸,车内一千多元现金和价值七八千元超市购物卡不见了。民警在现场勘查中,又陆续接到了相邻地点内,4起汽车玻璃被砸,财物丢失的警情。民警分析发现,5起案件的作案手法、作案时间、作案地段均高度相似。大龙湖分局随即成立专案组,对案件展开侦破,通过判断事发地附近监控,民警确定为同一人所为。
嫌疑人被抓获
通过视频追踪,民警发现嫌疑人盗窃后往睢宁方向逃窜,并入住睢宁某宾馆,民警随即赶赴睢宁抓捕,遗憾的是,嫌疑人已经退房消失了。办案民警只能继续通过技术手段,捕捉嫌疑人的蛛丝马迹。经过多天的艰苦摸排,4月18日,民警确定嫌疑人在江西省九江市某处出现,民警立即赶赴九江,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将嫌疑人高某某抓获。
经审查,高某某对盗窃车内财物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高某某,男,32岁, 有多次盗窃前科,先后四次被判刑,2018年2月服完刑。出狱后,高某某不思悔改,没有找一份正当职业,而是很快干起了“老本行”。今年4月9日,高某某流窜至徐州。因手头拮据,他开始砸车盗窃车内财物,目前查实案件9起。高某某每次作案都相当随意,也不事前计划,走到哪就在哪犯案,他甚至因为肚子疼,就砸破一辆汉兰达轿车,只拿走一包纸巾后离去。每次作案后,如果偷到现金,高某某就立刻住宾馆、吃大餐,作案失败或没偷到钱财,他就不吃饭,找桥洞、在建工地容身。
4月29日,高某某因涉嫌盗窃,被徐州公安局大龙湖分局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