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滑县:迟延履行心慌乱 案结事了睡安稳

法制日报滑县电(林坤 黄靖静)“林法官,听您说1万元/天需要支付1.75元迟延履行金,我算了一下,如果延迟两个月履行,我需要支付600多元迟延履行金,反正早晚都要赔偿,还不如早日案结事了心清净,我也能睡个安稳觉!”近日,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一被执行人原本与申请人约定在国庆节前全部履行,因不想支付迟延履行金主动提前两个月履行,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成功执结。

耿某承揽拆房工程,雇佣罗某等人进行施工。2017年11月,罗某在捡拾拆下的砖的过程中,由于离需拆除的墙较近,结果墙体倒塌将罗某砸伤。罗某将耿某诉至滑县法院,经审理,滑县法院判决被告耿某赔偿罗某71 630.2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启动财产查控程序,发现被执行人耿某的银行卡内有3200元,遂将该银行卡冻结。耿某发现后,主动与执行法官联系,表示希望能够与申请人罗某和解。执行法官将双方约至滑县法院进行调解,耿某表示其现在经济困难,希望申请人罗某少要点赔偿款并更能够缓期履行,但申请人态度坚决,寸步不让。最终,经过近两个小时的“拉锯战”后,申请人作出让步,同意被执行人于国庆节前全部履行完毕。

耿某回到家后,每每想起案件都心神不宁,每天早上醒来第一件事就是计算一下迟延履行金数额,最终实在受不了,决定提前履行,该起提供劳务受害者责任纠纷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