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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禁工作日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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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严禁在值班、执勤、备勤、出差及重大安保期间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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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禁在执法办案、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检查督导、考察调研、请示汇报、走访慰问等公务活动期间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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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严禁以干部提拔、调动、退休、表彰奖励、庆典庆功为理由聚众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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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严禁组织或参加以谋取利益为目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职务、有损公安机关形象等违规宴请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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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严禁在工作场合、单位宿舍和内部食堂等警营内,以及着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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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
审核:刘树林 韩建军
编辑:陈 敏
来源:法纪监督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