猖狂! 男子两次酒驾、一次醉驾! 被依法批捕

2019-07-27   柳州交警

近日,三江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依法对男子杨某良执行批捕!杨某自2018年10月起至今年4月,先后发生三次涉酒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其中两次酒驾、一次醉驾。数值最高的一次,血液内酒精含量达到238mg/100ml。

4月15日上午,三江县交管大队在城北大道加油站路段设立临时检查点开展交通违法整治。10时许,一辆桂B5W***牌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检查点。民警对驾驶员杨某良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其身上有较重的酒气。面对民警的询问,杨某良坦然回答自己“喝了几杯”。经酒精吹气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杨某良血液内酒精含量为65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

在民警准备对其进行处罚时,杨某良突然拔腿就跑,现场一位民警立即反应,与其他几位警员对其进行围堵抓捕,不出30米,便将其擒获。

随后,民警对他的身份信息进行落实,发现其已经是第三次因涉酒驾驶被交警部门查获。2018年10月10日,杨某良在沿山路看守所路段因酒驾被大队民警依法查获。经检验,杨某良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依法处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2019年3月25日,杨某良在驾驶证被暂扣的状态下,醉酒驾驶机动车与其他两车发生碰撞,造成3人受伤,三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检测,当时杨某良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38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80mg/100ml)。

4月15日,杨某良在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尚未结束的情况下,仍我行我素再次酒后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被交警查获。

杨某良屡教不改、漠视法律,多次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经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批准,7月24日,三江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对杨某良执行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绝不会放过对任何一起交通违法的严惩,杨某良最终会面临严厉的法律处罚,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责任。柳州交警会一如既往的加强对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法律宣传和查处,更希望所有驾驶人都能明白酒驾带来的严重法律后果和可能对自己、他人造成的无法挽回的悲惨局面。心存侥幸是因为不曾经历过伤痛,但柳州交警希望那些伤痛永远不会在你身上发生。

(责任编辑/莫小华 文/韦晓冰 赖芳芳 图/赖芳芳 梁俭 整理/黄婕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