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阳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处理了多起因饮酒驾驶而造成的交通事故

2020-04-08     云上阳新

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这是一句人人皆知的老话,但总有人会抱着侥幸的心态去尝试酒后驾驶,最终酿成悲剧。酒后驾驶,一旦发生事故,劳民伤财是小,造成人体的损伤则是得不偿失、后悔莫及的。

连日来,阳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处理了多起因饮酒驾驶而造成的交通事故。

浮屠中队

4月3日至4月4日,交警浮屠中队处理交通事故中发现1起无证且饮酒驾驶1起,无证且醉酒驾驶1起:

无证饮酒驾驶人王某加,身份证号码:42022219xxxxxxxx51,所驾驶车辆为正三轮载货摩托车,经黄石求实联合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结果为75.33mg/100ml;

无证醉酒驾驶人马某兵,身份证号码:42022219xxxxxxxx35,所驾驶车辆为普通二轮摩托车,经黄石求实联合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结果为139.76mg/100ml,马某兵受伤在医院,案件正在办理中。

富池中队

4月5日21时,交警富池中队接110指令在阳新县官塘村古楼山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经查驾驶人赵某勤驾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饮酒后驾驶无牌电动三轮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

驾驶人赵某勤,身份证号码:420222195xxxxxxxx16 ,民警用酒精测试仪对赵英勤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69mg/100ml。

兴国中队

4月6日,交警兴国中队处理交通事故中发现饮酒驾驶2起、醉酒驾驶1起:

饮酒驾驶人刘某,身份证号码:42022219xxxxxxxx11,所驾驶车辆为鄂B6xxx9二轮摩托车,经黄石求实联合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结果为52.32mg/100ml;

醉酒驾驶人袁某科,身份证号码:42022219xxxxxxxx17,所驾驶车辆为浙JXxxxQ小型轿车,经黄石求实联合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结果为280.27mg/100ml,案件正在办理中。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阳新交警依法给予以上饮酒驾驶人罚款2000元,扣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据悉,为了稳住解封初期的交通流量,保障路面畅通,净化交通环境,惩处违法行为,阳新交警早在解封之日起,便持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酒驾、醉驾、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意在引起市民的注意:自由虽好,但安全第一。

然而,通过多日的执勤行动,阳新交警发现仍有不少人“兴奋过度”,超载超速、酒驾醉驾样样不少,这些违法者不仅对交通法律法规置若罔闻,还不重视交通违法后的惩处和曝光,更不珍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对此,阳新交警呼吁广大市民一定要把握好“自由尺度”,控制住因疫情而封闭太久的急躁情绪,遵纪守法,做到“安全”出行,同时对恶意违法者发出警告,尊重他人就是尊重自己,如果再执迷不悟、肆意妄为,阳新交警必严查严打,毫不手软。

通讯员:阮佳佳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TXRJV3EBnkjnB-0z0nvH.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