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按:
近两年,深检君补充了很多新动力。这些年轻的新同事,从人生新起点出发,不断绽放新光彩,让深检也变得更加鲜活蓬勃。他们有什么所见、所闻、所感、所悟?让我们一起围观他们的新体验和新精彩……
2018年于我而言,是人生一个重要的转折点。这一年,我离开了北京,告别了生活七年的青葱校园,回到乡音环绕的广东,最终在机缘巧合之下加入了深圳市检,在全新的环境下开始了自己的职业生涯。
刚分配到公诉部,我就有幸跟着检察官办理了一个专案,现在想来对该案进行审查起诉的那段时间,确实让我获益匪浅,亦尤其深刻难忘。由于专案涉案人数众多,案情复杂,案卷材料数目庞大,该案分由三位检察官承办,五位助理协助,因而案件办理中的分工合作就变得尤为重要。但也归因于有效的分工合作,该案才得以顺利地审查完毕。比如,该案所有的卷宗封皮上都有标签和标注,根据不同承办人负责的犯罪嫌疑人对卷宗进行分类,并以表格的形式登记汇总,便于各位检察官阅卷以及助理的收案、送案;再如,专案组的成员们会定期碰头开会,对各自负责部分的审理情况进行梳理和分享,以使成员对全案事实、证据及脉络有清晰的了解,得窥全貌,并商定下一步的办案计划、目标以及分工,让专案的办理有条不紊、按部就班。
那时,我们时常整日整日地在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几乎感觉自己像换了工作单位和办公场所。讯问犯罪嫌疑人是一审公诉案件中至关重要的一环,也是最讲究逻辑和技巧的程序之一。首先,提审是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认罪、认罪悔罪态度如何的最直接明了的方式;其次,案卷材料中未能反映的案件相关的细节问题,通过提审或可得以明释;其三,提审是公诉机关对侦查活动监督权利的行使,也是对犯罪嫌疑人正当权利的保障。
在提审的过程中,我们通过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态度,以及同案人的笔录之间相互印证与补充,可以大致判断出各人供述的真实性与可靠性。刚开始,检察官说“这家伙说话不老实”的时候,我满心崇拜而又倍感好奇,这到底是怎么判断出来的?后来随着提审的次数与人数的增加,再加上提前翻阅卷宗材料对案件事实有所了解,慢慢地也能从犯罪嫌疑人的说话方式、行为举止及话语逻辑上看出一些端倪了。就该案的提审情况来看,大部分犯罪嫌疑人学历不高,年纪尚轻,且对自己的行为是否属于犯罪行为并没有清楚的认知,该个案有规律性的特征所反映出来的机构监管问题、消费者和投资者的保护等一系列法律和社会问题,均值得我们深究和反思。
另外,在专案办理期间让我印象深刻的还有这样一个犯罪嫌疑人,她是个90后,刚大学毕业不久,非深户,家在市外,因为工作单位涉嫌诈骗而卷入此案。她在深圳除了公司同事,没有任何亲戚朋友,涉案后家属也并未为她聘请律师。经审查,部分嫌疑人涉案情节较轻,主观恶性小,本着宽严相济的原则,我院决定对他们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其中就包括她。仍然记得,到看守所释放她的那天是周五,当天下午我们争分夺秒地准备文书材料、通知律师和家属,一直忙到晚上八九点,然后就急忙带着材料开车到看守所。晚上十时许,我们办理完释放手续,领着所有被释放的犯罪嫌疑人走出看守所大门,看着他们一个一个被家属或律师接走,剩下她孤零零一个人,无处可去,身无分文,连身份证都没有。
这意味着她住不了宾馆、打不了滴滴、也没钱吃饭,只能流落街头。考虑到她情况特殊,两位检察官一直等到所有被释放的犯罪嫌疑人都被安全接走后,再开车把她送到附近的救助站,以确保她的人身安全,还自掏腰包给了她几百元现金。那一刻,诚惶诚恐、小心翼翼的她终于放下了戒备和忧虑,脸上露出了感恩的笑容,嘴上一直说着谢谢。曾经我以为,威严庄重的公诉机关乃法理大于情理之地,但其实每一位检察官以及在公诉机关工作的每一位同事,谁又不是血肉之躯?法外有情,或许正因为在工作中见到了太多社会的阴暗,才更懂得法律的威严震慑与苍白无力,才更懂得公平正义与人性真善美的难能可贵吧。
检察机关在我心中是一个很神圣的地方,我抱着学习的心态来到这里,于实践中不断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也在一摞摞卷宗中看到了社会百态、人性的黑暗面以及背后的辛酸无奈。这些卷宗反映的,不仅仅是个案的事实,也折射了社会的经济与民生。只有身处其中,亲历实践,我们才有资格与底气以客观而真实的角度,去评判一个人、一部法律、一个制度的优劣好坏。
所以作为一名政法学子,如果法律正义与事实正义必然有所差距,我希望能穷尽所学让两者无限接近,不断努力去追求事实真相,才能不负当年毕业誓言:“挥法律之利剑,持正义之天平,除人间之邪恶,守政法之圣洁。”与君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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