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上午9点,在广西玉林农业学校的会堂里,上诉人陈某一脸后悔不已的表情,低声说道:“法官,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我一定痛改前非。”
旁听席上,鸦雀无声,莘莘学子聚精会神地旁听着庭审,关注着这堂生动的法治课。
这是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三个一百”工程及“庭审三进”活动的一个剪影。玉林中院在中秋节前将法庭搬进校园,公开审理上诉人陈某盗窃案。600多名师生现场旁听,零距离感受法律威严的同时,也提高了法律意识。
现场庭审
本次开庭审理的是一起盗窃案件。
2019年3月29日19时许,上诉人陈某在玉州区某招待所11路公交车站台处,搭乘上11路公交车,在该公交车行驶至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公交车站上落站点时,陈某趁乘客李某不注意之机,盗走了李某背包里的一部红米NOTE4X手机,经价格认定,被盗手机价值539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扒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法律,构成盗窃罪。陈某有犯罪前科,综合其累犯、坦白等情节,遂做出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责令陈某退赔失主李某的经济损失539元。
陈某不服判决,向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庭上,审判长控制庭审节奏,让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并按照审判程序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上诉人作最后陈述等环节后,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法治讲堂
庭审结束后,玉林中院少年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解读了现场庭审案件的相关法律知识,通过讲解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带来的后果及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如何做好有效的自我保护、预防校园欺凌的具体做法等方面内容,生动形象地讲了一堂题为《对“校园欺凌”说不!》的法治教育课,以案带面开展了一次法治宣传教育。
微电影
活动最后,法官还播放了法治教育微电影《讲“哥们义气”的代价》,利用法治微电影这一校园法治教育的新载体,通过微电影“易懂、形象、深刻,从中受教育”的特点,让在场观影的师生们再一次感受法律的庄严。
整场活动结束后,学生们纷纷表示,此次庭审“寓审于教”,让他们既能近距离地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又能从中学到法律知识,加强法律意识。在今后学习和成长过程中,要“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做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作者丨陈晓蓓
图片丨陈晓蓓
编辑丨梁 毅
玉林中院新媒体团体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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