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交警微发布
为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秩序,消除道路交通隐患,保障市民群众出行安全、顺畅,泉州交警丰泽、鲤城大队在辖区持续开展电动车违法行为整治行动,重点查处电动车超员、逆向、闯红灯、不按道行驶、无牌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10月1日至7日,泉州交警丰泽、鲤城大队共查处电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5680余起,其中不按道行驶3937起,闯红灯602起,逆向行驶322起,超员723起,无牌105起。
案例曝光
10月2日上午10时,一名外卖骑手驾驶电动自行车经过刺桐路丰泽街路口时,无视交通信号灯,直接闯红灯经过,并且还一边骑车边看手机。民警将该骑手拦下,依法对其作出处罚并进行了教育。
10月2日下午16时,一部超标电动车行驶至通港街森林公园路段时被民警拦下,车上除驾驶员之外,还载着一名女子和两个小孩,已明显超员。驾驶员甘某称,自己也知道这样超员载人有安全隐患,但因住处离得比较近,所以觉得应该没事。民警对甘某进行了教育后依法对甘某作出处罚。
10月2日下午16时,一部二轮摩托车行驶至通港街森林公园路段时被民警拦下,车上除驾驶员之外,前后座各载着一名小孩,均未佩戴安全头盔,且后座男孩只有约六七岁,存在很大安全隐患。当民警问及驾驶员是否为自己小孩的安全考虑时,驾驶员林某不知如何回答,随后承认自己安全意识不够,今后将改正。民警依法对林某作出了处罚。
10月2日下午17时29分,陈某、叶某分别驾驶电动自行车经过刺桐路丰泽街路口。此时,人行横道的信号灯已转换为红灯。然而陈某、叶某无视交通信号灯指示,直接闯红灯驶过。陈某所驾驶的电动自行车上还载着两人,属于超员载人。民警依法对叶某闯红灯、陈某闯红灯及超员载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教育和处罚。
10月2日上午10时,傅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在津淮街机动车道的右转车道上,对正常通行的机动车辆造成了妨碍。民警依法对傅某不按道行驶的违法行为作出了处罚。
下一步,泉州交警将持续严查电动车超员、闯红灯、逆行、边骑车边打电话等违法行为,确保整治行动全覆盖!
最后,小编再来给大家强调一下电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道行驶以及电动车、摩托车超员的后果和危害性,希望广大驾驶员能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出行。
逆行、不按道行驶的危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非机动车应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未设置非机动车道的应紧靠道路右侧行驶。这是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应遵循的基本通行原则。电动车逆向行驶会干扰和破坏正常的交通秩序,对正常行驶的车辆、行人造成妨碍,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闯红灯的危害
一是破坏通行规则。交通信号灯的主要作用是科学分配车辆、行人的通行权,使之安全、有序通行,闯红灯严重破坏了路权分配规则。
二是发生交通事故几率高。无论是行人、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的闯红灯行为都会增加路口交通冲突,增加事故发生几率,危害极大。
三是导致交通无序。随意闯红灯,既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也极大损害了社会文明风尚。
超员的危害
摩托车、电动车超员载人,容易出现制动不良、车身失衡等现象,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车辆容易倾翻。加上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身体无遮挡,一旦发生事故,容易造成驾、乘人员伤亡。
交警提醒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请走非机动车道,自觉做到不超员、不逆向、不闯红灯、不曲线行驶;未设置非机动车道的,请紧靠右侧行驶。驾驶摩托车上路,请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不超员、不超速,不违反禁令标志进入中心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