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上午,广东省农业农村厅(港澳流动渔民工作协调小组工作办公室)在惠州大亚湾召开港澳流动渔民工作座谈会。会议传达学习了今年6月5日在珠海召开港澳流动渔民工作协调小组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的纪要精神,讨论修订《港澳流动渔船渔民管理规定》方案,研究了港澳流动渔船渔民及其雇用内地渔工出入境管理,港澳流动渔船安全生产管理、休渔管理,以及港澳流动渔船渔民纳入广东省渔业政策性保险等有关问题。
会议现场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港澳流动渔民工作协调小组工作办公室副主任高庆营,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新界工作部副部长陈小兵出席会议并讲话。广东省农业农村厅有关处室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珠海、惠州、阳江、汕尾、台山市农业农村局,深圳、珠海、惠州、汕尾、阳江、台山市及有关县(区)港澳流动渔民工作机构、渔政支队、渔政大队,中央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新界工作部、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珠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港澳流动渔民是一支爱国爱港爱澳的坚定力量,在贯彻“一国两制”和维护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做好港澳流动渔民服务工作,保持这支队伍的稳定、发展,是检验我们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也是我们贯彻落实主题教育“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深刻认识做好港澳流动渔民服务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把做好港澳流动渔民服务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要认真贯彻落实港澳流动渔民工作协调小组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精神,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着力破解港澳流动渔民渔业政策性障碍,推动具体工作的实施,切实保持、稳定这支重要的爱国爱港爱澳力量,进一步增他们的国家意识和爱国精神,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会议强调,今年连续发生多起港澳流动渔船安全生产事故,造成多名渔民死亡或失踪,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各地各级渔业主管部门、流动渔民工作机构和渔政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港澳流动渔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要吸取经验教训,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要齐抓共管,分工合作,共同做好港澳流动渔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按照“看得见、查得清、联得上、叫得回”要求,不断完善港澳流动渔船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和工作手段,进一步完善港澳流动渔船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加快推进落实免费给港澳流动渔船安装第二代AIS和缺图纸及稳性资料的港澳流动渔船航区核定抽检工作。同时,要加强对港澳流动渔民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港澳流动渔民安全生产和遵纪守法生产的意识。
会议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港澳流动渔民工作协调小组工作办公室作用。新一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国务院批准进一步完善充实港澳流动渔民工作协调小组组织架构,由农业农村部、国务院港澳办等十个国家部局单位和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农业农村部分管同志任组长,国务院港澳办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分管同志任副组长。协调小组工作办公室设在广东省农业农村厅。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转变观念,充分发挥协调小组工作办公室的作用,及时将港澳流动渔民反映的需要国家有关部委层面协调解决的问题向协调小组报告,争取形成协调小组的意见要求相关部门执行。
会议明确了协调小组工作办公室今年下半年的重点工作任务:一是推进落实《港澳流动渔船渔民管理规定》文本起草工作;二是继续推进与国家移民管理局等有关部门的工作,加快研究出台港澳流动渔船渔民及其雇用内地渔工出入境管理措施;三是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进一步统一思想,落实敢于“破例”“特事特办”精神,促进港澳流动渔民全面享受国民待遇和特殊待遇,加快制定支持港澳流动渔民转型升级发展休闲渔业、海水养殖、远洋渔业等相关政策,支持港澳流动渔民更好地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四是涉及我省需要解决的问题,进一步梳理问题,分步施策,多方协调,立行立改,不断提高服务港澳流动渔民的水平。
来源:《海洋与渔业》
记者:罗茵 谢炜